“两高一部”发布指导意见 严惩“按键伤人”

  中国商报(记者 李远方)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及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政策原则等。意见要求,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共20条,包括明确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明确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明确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政策原则等,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图片由CNSPHOTO提供)充分认识网暴危害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暴力问题日益突出。互联网虽是虚拟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让网暴者受到应有法律制裁,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净化网络生态,是回应社会关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意见提出,在信息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有的造成了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网络暴力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受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维权成本极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坚持严惩立场,依法能动履职,为受害人提供有效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众安全感,维护网络秩序。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化网络生态治理”。同时,惩治网络暴力也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2023年以来,“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把“网络戾气”列为整治重点,采取严管评论区、整治直播乱象问题、处置网络戾气集中板块等措施。通过这些“组合拳”,让网暴失去存在的土壤。依法严惩网络暴力意见明确,依法惩治网络诽谤行为、网络侮辱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肆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法惩治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基于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符合刑法规定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符合刑法规定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意见强调,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严格执法司法,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依法从重处罚。意见提出,依法支持民事维权。针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受害人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文峰表示,将加大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依法惩治力度。认真执行意见有关规定,坚决依法惩治网暴“按键伤人”,从严追诉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彻底斩断犯罪链条、铲除黑灰产业,推动网络生态治理,助力网络法治建设。及时提供法律救济针对一些当事人在遭遇网络暴力时往往面临投诉无门、孤立无援的维权境地。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对于被害人就网络侮辱、诽谤提起自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害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要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查明行为主体,收集相关侮辱、诽谤信息传播扩散情况及造成的影响等证据材料。意见要求,准确把握侮辱罪、诽谤罪的公诉条件。实施侮辱、诽谤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网络侮辱、诽谤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应当综合侵害对象、动机目的、行为方式、信息传播范围、危害后果等因素作出判定。实施网络侮辱、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的;侮辱、诽谤多人或者多次散布侮辱、诽谤信息,社会影响恶劣的;组织、指使人员在多个网络平台大量散布侮辱、诽谤信息,社会影响恶劣的,应当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意见明确,加强立案监督工作。人民检察院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网络暴力犯罪案件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网络暴力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表示,公安部将积极促进网络暴力综合治理,切实加强与网信、宣传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执法,压紧压实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畅通举报渠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阻断制止网络暴力案事件,有效实现源头治理。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