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司法局“三个强化”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远航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是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推动者和落实者。2023年以来,黔南州司法局坚持以固本强基为导向,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强化职能提升,着力解决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基层基础薄弱问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配强配齐司法所人员力量,2022至2023年通过新招公务员、事业人员共计25人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全州109个司法所负责人法律背景专业人员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787人,落实人民调解案件奖补+薪酬社会保险+年度绩效等措施稳定专职人民调解员增强司法所力量。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切实提高司法所人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全州47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强化基础保障,着力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薄弱问题

  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情,对司法所办公业务“老、破、小”,办公设备“缺、旧、老”等问题,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发改、财政部门汇报衔接,积极争取资金和建设项目着力解决的司法所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指导县(市)局对所容所貌、硬件设施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科学规范设置场所业务功能室,配备和更新司法所所需的办公装备设备,司法所办公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提升和改善。通过实行所务公开,职能公开,身份公开,进一步提高司法所的识别度,群众知晓率,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塑造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新形象。2023年来,争取上级资金68余万元、争取司法所办公用房改扩建项目3个,州、县共计投入400余万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通过制定《黔南州司法局2023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州县(市)共建项目实施方案》,将79个司法所纳入共同建设任务。全州已完成46个司法所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强化职能提升,着力解决基层法律服务保障薄弱问题

  坚持职能优化,立足新时代司法所职能全新定位,明确形成司法所长负责、具体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科学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州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522个,其中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省级180个,州级508个。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常态化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矛盾化解工作,指导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所站”共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把司法所法律服务职能向村(局)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2023年以来全州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26491件,同比增加11433件,成功调解22142件,调解成功率83.58%。10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0374人次。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860人,安置帮教2489人,无重新违法犯罪和脱管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