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为落实《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完成全市纳入调查440家企业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的通知》等多项通知,制定工作方案,压实主体责任,并建立“日调度”机制,动态掌握纳入调查企业系统填报情况和区县审核情况。同时,适时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全力推进全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有序开展。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13-43)下的122个行业小类、统计调查范围内化学物质(4000余种)清单两轮筛选,最终确定纳入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范围企业440家,目前已全部完成企业填报和市区(县)两级审核工作。

  线上+线下全过程服务,加强帮扶指导。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针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企业筛选、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审核、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查管控等,面向全市15个区县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组织多次视频培训工作。同时,借助专家团队力量,深入企业现场,下发企业筛选流程图、系统填报流程图、系统审核要点、问题答疑等文件,帮助企业通过环评、排污许可等技术资料和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产品及工艺,如实填报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企业填报技术交流微信群,秉承“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对企业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实时、详细解答,全天候、全过程进行帮扶指导。

  严格把关数据审核,保障数据质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技术力量,通过资料复核、视频审核、现场审核等方式,对全市440家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内的企业填报数据按100%的比例进行市级审核(省方案要求20%以上)、1907家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内的企业按50%左右比例进行市级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真实性、逻辑性,高质量完成了全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是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配合省级审核,及时做好数据修正、审核,夯实新污染物治理数据基础,高效、高质量完成新污染物治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