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青岛“十四五”住房规划公布十大主要任务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租购并举、市场平稳健康、住房租赁、居住品质、住房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社区服务治理、产业转型、公积金制度……7月19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中细化了“十四五”住房规划十大主要任务。

任务1.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体系

规划拟构建 “2×2”住房供应体系,青岛市城镇住房,按照供给渠道和方式不同,分为商品住房和公共住房两类。商品住房完全市场化,由社会投资建筹,公共住房利用公共财政或公共政策支持建筹。同时,根据使用权获取方式不同,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类,商品住房分为租赁型商品住房和产权型商品住房,公共住房分为租赁型公共住房和产权型公共住房。

同时,推进差异化分层次的住房供给。商品住房主要向具有充分市场租购能力的居民供给,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公共住房,主要保障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三大重点群体的住房需求,保公平、促发展。合理配置各类住房供给结构,根据各类群体住房需求,公共住房与商品住房新增供给套数占比原则上按4∶6控制。

任务2.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规划要健全住房和土地供应联动机制,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向分配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土地计划指标要向人口净流入、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区域倾斜。规范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方面,完善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健全以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逐步推动现房销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或已完成现房销售备案的,在一定期限内一次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价格。

任务3.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规划将完善多样化多渠道的房源供应体系,国有土地配建租赁住房,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10%-45%实施配建。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空间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推动低效存量非住宅房屋改建,已建成并空置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建筑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可以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同时,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重点实现承租人在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周边购房人逐步同权,逐步实现更高程度的权利公平共享。新建居住区应按照城市空间规划同步配套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充分考虑租赁需求带来的差异化教育服务需求;既有城区应逐步挖潜,努力扩大教育资源保障能力,不断推进更高层次的教育同权。

任务4.合理有序扩大保障范围

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方面,合理有序扩大保障范围,推动住房保障从户籍家庭为主转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对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加大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保障力度,加强对新市民、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对 “夹心层”提供适当住房保障支持,实现保障覆盖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人民实际需要相适应。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公共住房供应体系,结合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总体住房保障体系。

任务5.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

在优化住房空间布局结构方面,坚持产城融合发展,住房与产业、商业、办公、文化等不同功能区域融合协调发展,促进各区域新建住房开发建设规模合理,推动高效通勤。整合优化住房用地资源,逐步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量。注重公共交通特别是地铁站点重点向居住区布局,同时新增住房和城市改造更新的住房布局应与公共交通,特别是地铁站点布局结合进行。公共住房统筹考虑集中建设和分散建设,重点转向分散建设,更多地在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各类公共住房,使新市民、引进人才等各类保障对象,能够更好的分享城市成熟社区公共配套服务,方便工作和生活,增加城市吸引力。

提高住房建造质量上,严控工程质量,强化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推进分户验收和交付验房制度。健全房屋装修规程和规范导则,建立房屋装修主体安全责任制度,推行第三方房屋装修质量安全专业检测评估制度,实现责任主体、物业公司、社区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执法部门、行政机构 “各负其责、联动共治”的房屋装修安全保障局面。积极推进住房全装修交付。

任务6.建住房管理 “一张图”

规划中拟实现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住房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系统,实现住房从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交易、使用、维修直至拆除的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增强对全市住房的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依托城市云脑二、三维 GIS平台,搭建住房管理 “一张图”,实现全市住房数据的空间化、可视化管理。并通过住房数据融合共享系统,开发数据接口向外共享住房本身属性、用途属性、安全属性、政策属性及市场主体等成果数据,满足住房交易、使用、维修、安全隐患排查、不动产登记、城市更新评估、治安管理、应急安全、税务管理等数据需求。加强数据交互共享,以住房为空间载体,进一步承载各类属性数据,通过数据关联综合,挖掘数据价值潜力,逐步建立地、楼、房、人、事、物多维度,广领域的数据模型,为 CIM 基础平台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底座和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任务7.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规划,青岛市将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急缓程度、结合财力状况推进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现状评估和居民意愿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区市实际确定改造内容,编制专项改造规划和计划。落实菜单式改造方式,政府保障基础类改造内容,推动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

同时,以城镇老旧小区为重点,结合供热体制改革、热源改造、市容环境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完成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00万平方米以上,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任务8.优化提升社区服务和治理

规划拟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以社区老年服务站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重点,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线上线下相结合,合理增补各类适应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需要的家政、助餐、医疗和文化体育服务。以儿童为中心、家庭为基础、社区为纽带,联结和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社区儿童服务载体,提升儿童服务能级,为各年龄儿童全面健康成长提供专业化、全面化社区服务支持。

任务9.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规划拟发展住房新供给与消费新平台。鼓励企业向房地产服务业延伸产业链条,以房地产多元化为目标,向租赁、养老、老旧小区改造、物业与社区服务等发展。利用山海资源,结合文化、健康、体育、休闲、旅游、度假等产业发展多元开发;推进 “互联网+”房地产经纪业转型升级;以社区服务为核心,推动房地产开发商向服务运营商转型。

发展智能建造新产业。加快推动智能建造与房地产业协同发展,集成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维护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新产业体系。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培育产业体系、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开放拓展应用场景、创新行业监管与服务模式。

任务10.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规划拟扩大缴存覆盖范围,按照广覆盖的要求,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加强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推进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推行企业开办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网通办,提高企业缴存的灵活性。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公积金积累,惠及更多有住房需求的群体。

优化资金使用政策。按照保基本的要求,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解决缴存人不同需求阶段的住房问题。切实保障缴存人提取需求,加大对缴存人租房提取的保障力度,满足购房等住房消费提取需求,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重点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加大对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所支持住房优先供应无房缴存人。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融合。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开展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基础服务升级。拓展业务网上办理功能,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线上服务水平。深化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动高频服务事项 “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促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