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福建各地调整高中寒假开学时间;福建1月高中学考照常进行;质检时间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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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下发通知,调整三明市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具体如下:

  三明市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

  (一)全市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放寒假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16日;

  (二)三年级至八年级放寒假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24日;

  (三)九年级和普通高中按照《三明市教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校历安排的通知》(明教中〔2022〕102号)规定的放假时间执行。

  (四)明年春季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附《三明市教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校历安排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的通知》(闽教基〔2008〕60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三明市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校历安排通知如下:

  普通高中学校——

  第一学期: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开学,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学期结束。本学期教学时间(包括集体教育活动和复习考试时间)为20周。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至2月5日(星期日)寒假。

  第二学期:2023年2月6日(星期一)开学,2月7日(星期二)正式上课,7月10日(星期一)学期结束。本学期教学时间(包括集体教育活动和复习考试时间)为22周。7月11日(星期二)至8月30日(星期三)暑假。

  厦门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怎么安排?今天上午不少学校已经下发优化调整通知——

  厦门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安排

  ?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一、初二、特教学校、中职学校学期结束。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初三、高一、高二学期结束。

  ?2023年1月5-6日(星期四—星期五),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照常进行,学生返校参加考试。

  ?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高三学期结束。

  也就是说学期结束后,寒假开始。

  高三教学工作怎么安排?

  学校尽可能为高三师生积极创设相对独立的学习、生活环境,2022年12月30日之后,有住宿条件的,可实行封闭式管理;无住宿条件的,可实行线上教学。

  总而言之:

  1.小学、初一初二明天还要继续上课!但是学期结束后,不要再上网课。

  2.初三期末考、高一高二市质检会提前进行。同理,学期结束后,就意味着不要上网课。

  3.期末考试无法组织的,可于下学期开学初择期组织。

  昨日,福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优化期末教学安排有关工作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结合福州市实际,调整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福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安排

  (一)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中职学校、特教学校2022年12月16日学期结束,12月17日寒假开始。小学其余年级2022年12月23日学期结束,12月24日寒假开始。

  (二)初一、初二年级2022年12月30日学期结束,12月31日寒假开始。

  (三)高一年级2023年1月12日寒假开始。

  (四)高二年级2023年1月9日寒假开始。

  (五)初三、高三年级2023年1月14日前学期结束,具体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安排。

  (六)市属高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优化高校期末教学安排有关要求执行。

  (七)以上安排视疫情形势,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高效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明确师生员工返校条件,制定返校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分区分级、错峰错时确定返校批次和具体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教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照原定校历计划执行,后续如因疫情形势需要调整,另行通知。市属高校开学时间由各校自行研究。

  其他地市情况如下——

  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安排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期末教学安排有关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为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经市领导同意,现就调整优化本学期期末教学安排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12月16日,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特教学校结束本学期课程,学生有序离校。12月16日中职学校学生有序离校,12月19日起安排组织线上教学,2023年1月14日学期结束。

  二、12月23日下午,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有序离校。12月26日起,安排组织线上教学,2023年1月7日学期结束。

  三、12月30日下午,初中以及高中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有序离校。2023年1月3日起,安排组织线上教学,初中2023年1月7日学期结束,高中2023年1月14日学期结束。

  四、2023年1月5日至8日,全省高中学业水平照常进行,学生按选考科目返校参加考试。

  五、高中三年级请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在家长及学生自愿前提下实行在校封闭式管理和教学,2023年1月13日学生离校,2023年1月14日学期结束。

  六、组织线上教学期间,各学校要关注师生的身心健康,做到劳逸结合,每天组织线上体育、音乐或阅读共读等活动。

  七、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视属地疫情防控形势,可因地因校制宜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5日

  南平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安排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期末

  检测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南平市教师进修学院:

  根据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提示(118)》,为科学精准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中小学三年级至八年级期末检测工作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后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鉴于部分学校命题能力不足,我局委托南平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专家统一命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年级(学科)期末检测试卷(电子版)供学校选用,请有选用的县(市、区)和学校按规定严格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各年级离校时间为:

  全市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12月16日当日课程结束后放假,学生离校;三年级至八年级12月23日当日课程结束后放假,学生离校;九年级和高一至高三年级按照原有教学计划执行;特教学校离校时间参照幼儿园执行。下学期开学时间根据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南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4日

  莆田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安排

  一、12月16日,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特教学校结束本学期课程,学生有序离校。12月16日中职学校学生有序离校,12月19日起组织线上教学。

  二、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七至八年级12月17日—18日继续上课,12月21日下午学生有序离校。12月26日起,按原校历时间安排组织线上教学,小学每天不超过80分钟,初中不超过3小时。

  三、12月30日,高一学生有序离校。学校在此之前可利用节假日适当安排学生在校学习和运动时间。2023年1月3日起,按原校历时间安排组织线上教学,每天不超过4小时。

  四、2023年1月7日,高二结束学期考试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生有序离校。2023年1月9日起,按原校历时间安排组织线上教学,每天不超过4小时。

  五、初三、高三年段请各县区根据辖区内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在家长及学生自愿前提下实行在校封闭式管理和教学,2023年1月13日学期结束。

  六、组织线上教学期间,各学校要关注师生的身心健康,做到劳逸结合,每天组织线上体育、音乐或阅读共读等活动。

  以上安排如需调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漳浦中小学期末安排

  关于优化调整全县中小学校

  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各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精神,科学精准做好我县校园疫情防控,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漳州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全市中小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提示函》(2022年12月14日)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优化调整我县中小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幼儿园、小学1—2年级和中职学校于12月16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17日起开始放寒假。特教学校参照小学低年级执行。

  2.小学3—6年级于12月23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24日起开始放寒假。

  3.初中(7—9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于2023年1月10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1日起开始放寒假。

  4.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8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9日起开始放寒假。

  5.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活动。

  6.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原则上继续按照漳州市2022—2023学年下学期的校历安排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各校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精准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深入宣传国家最新防疫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公共聚集场所,不去高风险区域。倡导外出时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切实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守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漳浦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4日

  芗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

  一、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安排

  1.幼儿园、小学1-2年级和中职学校于12月16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17日起开始放寒假。特教学校参照小学低年级执行。

  2.小学3—6年级于12月23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24日起开始放寒假。

  3.初中(7—9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于2023年1月10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1日起开始放寒假。

  4.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8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9日起开始放寒假。

  5.即日起至寒假前,各校不再开展任何形式的课后服务。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活动。

  区属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对期末和寒假工作进行调整优化。

  二、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

  原则上继续按照我区2022-2023学年下学期的校历安排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提升科学精准防控能力,共同守护师生健康平安

  各校要科学精准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深入宣传国家最新防疫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公共聚集场所,不去高风险区域。倡导外出时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切实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守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来源:芗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