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兰州中考招生六大变 中考成绩将于7月1日公布

  科目II成绩

  与中考录取直接挂钩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考试科目需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考试科目的等级必须达到“2A3C”以上,即五科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至少有2科为优,按照统招生60%、统配生30%、自主招生10%的顺序录取;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考试科目的等级必须达到“3B2C”以上,按照统招生95%、自主招生5%的顺序录取;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考试科目的等级必须达到“4C”以上,即只允许有1科不合格。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可按第二志愿在科目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突破招生计划

  将追究校长责任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同时严格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职业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经兰州市教育局同意后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和招生专业,但实际招生人数不得突破学校办学规模。招生工作结束后还将对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突破招生计划和“择校生”比例的将追究校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