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公告(一)

  考生健康档案建立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考生准考证发放单位负责建立所发放考生的健康档案。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不得早于6月4日,须由考生本人领取,其他人员不得代领。

  (一)考生健康档案内容及建立方法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码”和“行程卡”,“健康码”和“行程卡”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在A4纸上。准考证发放单位根据考生本人健康打卡结果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码”和“行程卡”状态综合研判考生健康状况,形成结论,分类安排考场。考场安排应包括“正常考点考试”“正常考点备用考场考试”“备用考点考试”“隔离点考点考试”“医院考场考试”。

  (二)数据核查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在初步筛查基础上,对考生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筛查,最终将考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情况汇总后报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汇总后于6月6日12时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分类组考

  对考生本人健康打卡合格,且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考前17天内没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安排在正常考点参加考试。对考点入口按流程安检后体温高于37.3℃的考生,启用正常考点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对本人健康打卡不合格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码”或“行程卡”为非绿码,或考前1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经卫生健康部门确认非新冠肺炎患者后,安排在备用考点参加考试。考点入口按流程安检后体温高于37.3℃的启用备用考点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对因新冠肺炎隔离但未确诊考生,安排在隔离考点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工作人员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将准考证发放给其近亲属。此类考生在医院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