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公开选聘中层副职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中国美术学院决定公开选聘4名中层副职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由教育部、文旅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为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作为一所有近百年历史的著名高等艺术学府,中国美术学院在全球美术院校中位列第一方阵,2017年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再次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中国美院附中副校长1人,科研创作处副处长1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1人,计划财务处副处长1人,均为管理六级职员岗位。

  具体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科研创作处副处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岗位等三个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岗位要求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或专业背景,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其中,中国美院附中副校长岗位要求具有教学管理经历,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岗位要求具有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岗位要求具有境外工作经历或留学经历,并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29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范围

  本次招聘在限定群体范围内进行,面向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现聘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岗位限会计专业类别高级职务)的人员选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3年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应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者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可按规定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条件的,另行享受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止,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zzb@caa.edu.cn,并以电话确认(0571-87164825)。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文书(聘用合同或聘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能证明本人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6人,否则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60%、面试4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视情况另行在指定网站上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注意关注。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如有应聘者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领导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依据岗位条件和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相关岗位作出评价。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校确定考察期限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再作为考察对象。

  应聘者在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或由招聘单位认定为不适合的,不再安排递补。

  (四)公示和任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任手续。聘任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的领导职务,一般按应聘前职务层次安排或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美术学院网站(https://www.caa.edu.cn/index.html,“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在中国美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164623。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64825(杨老师),87164824(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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