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原标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考察和选拔优秀人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招生考试自2016年起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模式。为保证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学院按照“申请-考核”的模式对考生进行选拔,考生报名后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三方面。

  三、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详细情况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10:00-2022年12月1日17:00。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我院博士生按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专业开展大类招生,报名时无需填报导师;录取时均按照新闻传播学专业录取,录取后根据双向选择匹配导师组情况分流进入相应二级学科专业(含新闻学、传播学、传媒经济学、广播电视学、国际传播)。导师组名单详见附件链接。

  2.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且缴费成功后,需另行注册并登录新闻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审查系统(届时开通)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网上提交材料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2月1日,大部分材料需要扫描后保存为PDF文档再上传。截至2022年12月1日24:00未收到材料视为放弃提交。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和在读证明,标明何时入学、何时毕业,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能够证明外语能力的有效材料。代表考生最高水平的外语成绩单或证书(四六级、托福、雅思、GMAT等)。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教务部门或者档案馆盖红章有效)。

  (5)个人简历(履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含教育和工作经历、学术兴趣陈述、科研经历和成果清单、未来计划等,3000字以内)。

  (6)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不超过3项(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电子版可为知网等下载件,期刊名称、刊期等信息须齐全;未发表的论文成果,须附两位正高以上专家签字的成果鉴定意见,和论文合并在同一个pdf文档)。

  (7)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一份。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设想)、研究设计及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8)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

  (9)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模板见《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

  (10)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供硕士论文全文,无硕士学位论文的请提供相当水平的成果以及本科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本科学位论文全文及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硕士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电子版整合成一个pdf文件)。

  (1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还必须具备《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特殊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在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交。考生须确保以上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取消综合考核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质、科研基础、研究计划及培养潜质等方面。材料审查满分为100分,在一级学科内对得分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按分数高低确定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综合考核

  (1)人数比例

  根据报名申请情况,我院拟录取人数与综合考核人数之比约为1:2。

  (2)综合考核时间

  预计在2022年12月下旬至2023年1月上旬,人员名单将于综合考核前在新闻学院网站公布。具体日程和形式安排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情况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

  科目内容:

  外语水平(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考察专业基础和学术素养)

  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考察综合能力、培养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外语水平面试考察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与综合素质面试合并进行。

  加试科目: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贯穿综合考核和录取全过程,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考试诚信情况等方面;对于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还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水平*20%+专业知识*40%+综合素质*40%。各科目(含加试)合格线均为60分,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最终总成绩排名。

  5.推荐录取

  学院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具体综合考核办法并开展录取工作。

  学院在一级学科内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推荐。总成绩及单项各科目(含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对在考核过程中,违反诚信、违反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说明

  1.“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2. 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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