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考选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公告

  2023年全国普通高中学考选考将于1月6日至1月8日进行,为确保我县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一、控制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8日。

  二、控制范围

  县城城区有关学校的周围,各居住区以及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遂昌中学(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

  三、强制性措施

  1.12月30日至1月5日,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潢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至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1月6日至1月8日,遂昌中学本部(考点)及公园路校区、育才高中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璜必须24小时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110〔公安〕? 12345〔综合行政执法〕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县公安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30日

  责编/邵逸姿??审核/张巧燕??监制/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