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一体化示范区方案发布:重点区域5G全覆盖

中新网11月19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近日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到,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内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和智慧应用超前布局、协同发展,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与综合应用,推进IPv6等新技术规模化部署。

《方案》指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

《方案》明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不搞集中连片式开发,打造“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空间格局,形成“两核、两轴、三组团”的功能布局。

“两核”即环淀山湖区域和虹桥区域。环淀山湖区域作为创新绿核,打造生态、创新、人文融合发展的中心区域。虹桥区域作为动力核,大力提升商务服务能力,聚焦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增强服务长三角、联通国际的重要功能。

“两轴”即沿沪渝高速和通苏嘉高速的两条创新功能轴,重点围绕科技创新,集聚国内外创新要素资源,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生态友好型创新产业集群。

“三组团”即以青浦新城、吴江城区、嘉善新城等节点为支撑的城市功能组团,推动形成层次丰富、功能互补的多中心发展格局。

《方案》介绍,选择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区黎里镇,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面积约660平方公里,着力构建“十字走廊引领、空间复合渗透、人文创新融合、立体网络支撑”的功能布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75%,规划建设用地不超过现有总规模。

《方案》提出的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建成运行。到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方案》明确,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坚持绿色发展、集约节约发展,加快探索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新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打造生态价值新高地。以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河三湖”为重点,大力推进周边及沿岸地区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岸线综合整治。到2025年,主要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太浦河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淀山湖水质除总氮外所有指标达到IV类(总氮V类)。

加强区域生态廊道和自然保护地建设,通过林地绿地、郊野公园、区域绿道串联,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构建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的自然格局。到2025年,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

以淀山湖等湖泊为关键节点完善区域水利发展布局,提升淀山湖、元荡、汾湖沿线生态品质,贯通环湖岸线,打造一体化的环湖生态景观廊道和慢行交通系统。到2025年,先行启动区骨干绿道达到200公里以上,一体化示范区骨干绿道达到500公里以上。

——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依托湖荡水网、田园风光、古镇文化等资源,提升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产业品质和能级。围绕环淀山湖、元荡、汾湖联合打造马拉松、自行车、水上运动等体育活动品牌,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打造绿色宜居新高地。建立多层次、立体化、跨区域的交通网络体系,完善城际和市域(郊)铁路网络布局和轨道交通布局,加强城镇组团之间中低运量局域线、公共交通网建设,强化“毛细血管”交通网络连接。

推动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和智慧应用超前布局、协同发展,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与综合应用,推进IPv6等新技术规模化部署。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智慧大脑,推进跨区域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交通、旅游、文化、环保等“智能 ”应用场景。

《方案》指出,在一体化示范区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跨区域同行业认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人员资质互认等互认互准制度。打破户籍、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制定实施符合一体化示范区发展需求的特殊人才政策,赋予一体化示范区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自主权和更大用人自主权。

要推进电子税务局一体化建设,实现办税服务平台数据交互,探索异地办税、区域通办。建立两省一市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开发基金,统筹用于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

在公共服务方面,《方案》指出,完善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开展异地就医急诊、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鼓励优秀品牌养老服务机构在一体化示范区布局设点或托管经营,探索试点跨行政区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按可达性统筹120服务、110服务范围,统一使用021固定电话长途区号。

此外,《方案》还称,在一体化示范区设立外国人业务“单一窗口”,完善外国人来华居留工作许可制度和人才签证制度,为其提供出入境和居停留便利。支持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

【编辑: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