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国家对华过度防疫不利于国际抗疫合作

  团结是抗击新冠疫情最有力的武器。

  在新冠疫情防控三年后,中国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根据最新疫情发展情况审时度势,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回归乙类管理。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在综合研判基础上对新冠疫情防控主动作出的重大调整,对于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具有重要意义。这种政策变化对于全球卫生治理也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国在新冠疫情防控方面的政策优化标志着“后疫情时代”的正式开启。

  中国宣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取消全员入境检测等政策举措,为后疫情时代的全球经济恢复带来暖意,为国际人员交往带来了便利,为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带来了动力。然而,在中国向国际社会宣布对于全球经济重大利好的这一政策之后,中国调整入境政策的消息也引发所谓“担忧”。一些西方媒体甚至炒作声称,中国新政策会使中国的疫情“扩散蔓延”至其他国家。甚至个别国家还以所谓中国“在分享疫情信息方面缺乏透明度”为借口,对来自中国的游客单方面采取入境限制措施。例如欧盟建议成员国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旅客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来自中国的旅客进行核酸抽检,对阳性结果进行病毒测序等。美国和日本等国家也采取了类似的针对中国旅客的歧视性措施。

  

  韩国仁川机场要求来自中国的游客接受核酸检测。图源:afp

  各国的相关防疫措施应当科学适度,如果借机搞政治操弄和采取歧视性措施,不但不利于全球团结抗疫,而且对国际人员的正常流动带来不必要的障碍。有效的全球抗疫合作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非政治化原则。全球疫情合作需要各国积极的政治承诺,而非将疫情防控作为一种工具来追求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疫情防控事关生命保护、生命伦理和经济发展。疫情防控的政治化操作是短视的。任何将疫情防控的政治化操作必将危及全球抗疫合作所必须的国家间信任和国际政治基础。

  其次,是科学原则。人类的发展史也是同疾病的斗争史。在人类与疾病斗争的历史中,科学是这一历史进程中最关键的变量。任何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制定应该基于科学而非其他,要坚持向科学要答案、要办法。奥密克戎变异株跟既往的原始株和其他的变异株相比毒性降低,传播速度较快,拥有较强的免疫逃逸能力,中国做出抗疫政策的重大调整也是基于这一科学证据之上。

  最后,是非歧视性原则。各国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际卫生法。作为最重要的国际卫生法,《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各国不得实施有损于其贸易和旅行的过度限制措施。各国负有“采取卫生行动时避免对世界交通不必要的干扰”的义务。《国际卫生条例》(2005)第四十二条规定,“所有的卫生措施都应当以透明和无歧视的方式实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四十三条要求成员国明确公共卫生风险以证明强加于个人的公共卫生措施为正当。显而易见,个别国家以中国“疫情信息不透明”而采取的措施是站不住脚的。针对中国旅客入境限制措施不但过度,而且具有歧视性。这些歧视性做法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是对国际卫生法的公然无视,违背了其应负有国际卫生法之义务。

  

  抗击疫情需要全世界的共同努力。图源:UN

  团结是抗击新冠疫情最有力的武器。三年来,中国秉承人类卫生共同体理念,致力于国际抗疫合作。中国不断通过全球流感共享数据库与世界各国分享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的病毒基因数据,为抗击疫情的科学决策不断提供依据和参考,筑起了应对全球数波大流行的防波堤。中国通过开展双边和多边抗疫合作,凝聚国际抗疫合作共识,破除疫情防控的“污名化”和“政治化”,成为全球合作抗疫的重要力量。中国此次因时因势而对抗疫政策做出的优化调整,必将为国际社会协力抗击世纪疫情提供新的动力,为全球经济复苏注入新的活力。

  出品 深海区工作室

  撰稿 晋继勇(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副院长)

  编辑 齐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