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校外培训,有偷换概念之嫌

  □孔德淇

  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近期,有一些机构打着高薪旗号,招用“家庭教育指导师”违规开展培训活动,严重扰乱培训市场秩序,误导社会公众。为此,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联合提示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成年人,借此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活动,属于违规行为。(11月3日 《北京晚报》)

  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家庭教育指导师”确易造成歧义,让人误以为是辅导学生群体课业的职业。但事实上,对于“家庭教育指导”,国家早有明确的规定和定位,意指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重在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目前,这一职业尚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相关主管部门也未颁发或授权颁发相关证书,且与《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资质要求不符。可见,即便“家庭教育指导师”带有“师”字,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老师,由于其指导对象主要是家长,帮助家长提升教育的能力,纠正教育的方法,更不能招用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教研人员,成为学生学科辅导的家庭教师。

  这些明文规定,身处行业的教培机构不可能不清楚。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刻意为之?显然是一些机构从中“偷换概念”,利用公众对“家庭教育指导”的理解盲区做文章,为的就是浑水摸鱼、滥竽充数。如此行径是在“双减”规定之下的新型违规动作,不仅抵消政策措施成效,更渲染了教育焦虑,而在此关口,教育部等部门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的提示,是非常及时且有必要的,能够让越轨的培训列车快速踩下刹车键。

  暑假以来,媒体报道一些培训机构和个人无视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变换名目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这不得不引起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警醒和防范。治理校外学科培训工作复杂而艰巨,需要重拳出击、久久为功,其中少不了政校合作,构建长效机制,坚决曝光和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培训,让违规机构和个人无处藏身。

  还要清醒看到,“双减”治理下的培训市场,地下非法、违规培训故态复萌、甚嚣尘上,瞄准部分家长的“鸡娃”需求,大玩类似概念游戏,并以此坐地起价、贩卖焦虑,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公益属性,破坏了教育的正常生态。这需要教育部门组织专业力量,持续不间断开展公益宣讲和巡查监管,严肃纠正家长的认知偏差,依法处置违规问题线索,对恶意炒作行为露头就打,避免家长和学生蒙骗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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