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评、建、治”四位一体,省公安厅摸排“减假暂”案件9万余件!
“减假暂”是对监狱服刑犯人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统称。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坚持“查、评、建、治”四位一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全面推进“减假暂”案件排查整治工作,整改纠正了一批问题,实现了底数清、家底明,有力保障了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减假暂”案件的评查。
记者了解到,省公安厅全面排查公安办理“减假暂”案件底数9万余件,梳理1990年以来不同时期全国和浙江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减假暂”案件适用法律政策45件,对2001年以来监管信息管理系统涉及“减假暂”数据进行逐条梳理比对,以清单形式下发各地排摸。走访省高院、省检察院、省监狱管理局等部门,共商排查标准、共核档案底册、共享工作数据,增强排查整治工作合力。发挥公安法制、纪检、信访、督察等部门合力,多方收集公安办理“减假暂”案件的信访举报线索。
同时,省公安厅从全省公安机关抽调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对被列为评查重点的案件,评查组对每份案卷双人复核、组长签字,对有异议或意见不统一的,进行集体议案。搭建监督平台,将看守所提请减刑假释业务纳入“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协同,通过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利用数据跨部门流转,实现全业务流程闭环,按职责对各岗位各环节留痕记录有效监督;在杭州市看守所试运行“羁押码”,实现羁押人员从入所到出所全链条闭环管理、全过程规范考核,确保看守所在提请“减假暂”案件时可溯可查。
在前述基础上,省公安厅同步建章立制,针对排查整治暴露出的一些共性问题,深入剖析症结根源,拟制定《看守所法制员工作办法》和《在押人员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减假暂”案件档案管理;配合省级政法部门修订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夯实教育整顿长治久效的制度根基。
-----------------------
来源:平安时报
编辑:李斌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