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李晓宁受贿61万被判有期徒刑3年

  李晓宁2016年3月25日因违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6年4月15日因违纪被国家民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行政级别降为正处级。李晓宁涉嫌受贿一案,系青铜峡市检察院在办理北方民族大学基建处基建科科长王建宁涉嫌受贿一案中发现,经层报,宁夏检察院于2016年10月26日交由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当日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初查,并对涉案人员张某某进行了询问,张某某供述了其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时任北方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李晓宁行贿的犯罪事实。立案前,李晓宁主动供述了其在担任北方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主管后勤管理、基建外事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施工方张某某等人财物的事实。此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