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这一年,你的个税减免了多少?

转眼间,工薪族迎来了一年一度最重要的年终总结月。在这个月里,除了抢火车票、写年度总结、做来年规划、等待年终奖以外,今年还多了一个任务——上报明年的个税抵扣项。

如今,个税新政实施将满一年,无论是起征点的提升(由每月3500元提升到5000元)、征收级数的简化、税率的下调,还是养老、租房、子女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引入,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得到了税收减免的实惠,也分享到了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成果。

那么,个税新政到底为百姓提供了多少优惠呢?让我们好好算算。

人均个税减免额1863-5445元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9年前11个月,我国累计个人所得税收入9502亿元,同比减少26.8%,由此可以计算出,前11个月,全国人民可以享受到的个税新政所带来的优惠总额约3485亿元。下图是2018-2019年,月度个人所得税收入统计,可以发现,2019年的个税征收额度较2018年显著下降,大部分月份的降幅都超过了20%。

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数方面,官方并没有给出准确数据,但是,从新闻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财政部2018年8月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城镇就业人员为4.2462亿人。由此,可以得出——个税改革前,纳税人数约为1.87亿人,个税新政后纳税人数下降至约6400万人。随着个税起征点提高,有1.23亿人不再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上面的数据分析,广义上,享受到个税减免福利的人数1.87亿人(虽然其中的1.23亿人不再需要缴纳个税,他们确实也是本次新政福利的受益者),由此计算出,今年前11个月,人均个税减免额的下限为1863元(3485亿元/1.87亿人=1863元)。

相信,很多读者会发现自己的实际减免额要远高于这个值,笔者认为这是考虑1.23亿免税的受益者平均所致。以一个月薪5000元的打工者为例,按照旧个税标准,每月应缴税45元[(5000-3500)×3%=45元],11个月共需交税495元。现在,一方面,由于起征点的提高,不再需要交税,则他们前11个月的个税减免额度仅为495元,远低于我们之前计算的人均减免额度(1863元);另一方面,由于这部分人口基数较大(1.23亿),故使得人均个税减免额估计偏低。

狭义上,个税新政后,纳税人数为6400万人,以此为基数,可以计算出——今年前11个月,人均个税减免额的上限为5445元(3485亿元/0.64亿人=5445元)。

综上所述,今年前11个月,我国人均个税减免额度在1863-5445元之间。

年薪30万人群薪资提升比例最高

以上站在全体纳税人的角度,分析了本次个税新政后的人均减免额度。

在实际执行中,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劳动者,个税新政产生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哪些人获得了更高收益呢?我们通过税收模型分析发现,年薪30万左右的中产阶层获得了更高比例的薪资提升。

在税收模型中,我们研究了年薪分别为12万、30万、60万、90万的四位典型的纳税人,分析了他们在个税新政前后的税后收入,以及新政所带来的薪资提升的比率。

同时,为了简化问题,模型进行了以下一些合理假设:

(1)所有收入均按照月薪的方式发放,不考虑年终奖。因为每个人的薪资结构都存在差异,年终奖的引入虽然可以带来税收的进一步减免(采用年终奖独立计算法),但也会使模型过于复杂。

(2)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按照南京市的标准执行,其他城市只是在缴存比例上存在一定差异。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设定为4000元,包括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赡养老人(2000元)。其他三个项目,大病医疗和继续教育属于部分特殊人群(病人、在职教育人群)才能享受到的福利,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抵扣项存在矛盾,故都没有计入抵扣范围。

由此,可以得到不同收入纳税人受到个税新政的影响如下:

根据模型,税前年薪在30万的纳税人,因为个税新政的影响,税后工资提升比率高达13.47%。相比之下,税前年薪为12万的纳税人的工资提升比率仅为4.82%。究其原因,是因为该档纳税人所缴的税额本就有限(根据模型测算,每月仅375元),根据新税法,即使实现了完全减免,所带来的工资提升有限,更多的减税政策带来的优惠尚未得到充分释放。

而对于税前年薪达到60万和90万的纳税人群,虽然减税政策带来的优惠得到了充分释放,但是属于高收入的部分较大,被征收了较高的税额,故表现出来的收入提升比率也受到影响。而且薪资越高,个税新政所带来的薪资提升比率越小(根据模型,60万年薪人群的薪资提升9.2%,而90万年薪人群的薪资提升仅为6.78%)。

一些合理避税的建议

如果说上文仅仅是对不同人群享受到的税收优惠状况进行统计分析。那么具体到每一个纳税人,应该如何合理避税,更好的提升自己的收入呢?

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如实充分地上报个税抵扣项。由于每个人的状况随着时间会发生改变,因此每年年底,都需要上报来年的个税抵扣项,请务必如实充分地上报。所谓“充分”,是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能上报的都予以上报,实现个税的最大抵扣。所谓“如实”,要求所上报的信息真实可靠,不能为了个税抵扣,虚报瞒报个人信息,一旦被发现,轻则影响个人诚信记录,重则涉嫌偷逃税款,触犯刑罚,得不偿失。

2、利用好年终奖的免税效应。根据财税2018年164号文件,自2019年至2021年的三年政策过渡期内,年终奖可以从以下两种计税方法中任选其一:

方案1: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方案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所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通过调整薪酬结构,利用年终奖独立纳税法(方案1),实现税收的减免。该方案的缺陷是,只能用三年,2021年以后的年终奖需记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另外,薪酬结构和计税方法的设计,是由单位的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综合决策的,单个纳税人对于方案选择没有影响力。

3、选择税收洼地进行纳税(有条件的情况下)。为了吸引人才,有些地区会针对性的推出税收减免政策,进而形成税收洼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到税收洼地进行纳税,从而实现税赋的进一步减免。如2019年5月,未来论坛·深圳技术峰会上,深圳市副市长王立新的一句“高端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15%,差额深圳市政府补齐,100万年薪应缴个税45万现在可以少缴30万。”引爆全场。所以,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人才可以考虑到深圳这样的税收洼地去纳税。当然,各地的免税政策和条件也存在差异,有必要提前向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确认。

以上是合理避税的一些建议,个税新政首年,我们的国家通过大力度的税收减免,鼓励消费,藏富于民,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作为纳税人的一员,在感谢国家红包的同时,也期待着我们的祖国,风调雨顺,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