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交大同济等11校发布上海综评招生简章,关键信息全在这!
复旦大学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和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类)院校专业组参考目录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报名平台。具体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6月15日至7月1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其中报考“复旦大学数学英才试验班”的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公示为准,公示网址:gs.cyscc.org)。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7月20日前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通过报名审核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五)依据高考成绩,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六)8月2日前组织面试。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天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等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对外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缺考考生面试成绩按0分计入综合成绩。面试专家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参考材料使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面试成绩=∑(31.5-每位专家排名×1.5)
(七)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660×850+面试成绩
按综合成绩高低将考生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成绩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
(八)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综合评价录取入选名单,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投档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考生上传的材料将直接作为面试材料,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转专业范围按照当年度复旦大学招生章程执行。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视疫情防控情况,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22年度秋季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
报名
2
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学校将组织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7月20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
志愿填报
高考出分后,初审通过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预计为7月28日-30日),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相应专业组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
面试
对于初审通过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填报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各招生专业组的入围面试考生名单(高考成绩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面试预计于8月1日-2日进行,具体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可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查询。缺考考生按面试成绩0分计入综合总分。
四、录取办法
1.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85%,面试成绩占15%。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5.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符合上海市相关要求。
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
五、特别说明
1.上海市将统一向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学校将依据《上海交通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审,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呈现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中重要的参考依据。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的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5.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受新冠肺国产动漫炎疫情影响,测试工作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考生应遵守上海市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考务工作。
7.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六、监督机制
七、联系方式
本简章解释权属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同济大学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备上海市2022年秋季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2022年6月15日起,考生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报名,2022年7月15日报名截止。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完整填写并上传《同济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考生须下载打印报名平台生成的申请表,并经考生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后,再上传报名平台。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的《同济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申请表》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平台中最新编号保持一致。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平台中的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四、选拔程序
1. 材料审核
对于按要求完成报名并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预计于2022年7月20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 志愿填报
高考成绩公布后,材料审核合格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同济大学及相应的专业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 考核选拔
对于材料审核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填报志愿,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高考成绩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8月1日-2日进行综合评价批次选拔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中通知。
校测形式为面试,同时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如考生不参加校测,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
4. 录取办法
(1)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折算: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150。
(2)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也相同时,再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3)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投档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附则
1. 上海市统一向学校提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 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该考生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3. 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填报专业的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学校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5.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视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6.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
一
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考生。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组情况见下表。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注:所有招生专业(类)为普通类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体育、艺术等专业类型),最终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
报名方式
四
选拔程序
(一)学校初审
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于2022年7月20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二)考生志愿填报
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学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学校初审合格名单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情况、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入围学校面试资格名单。面试资格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学校将组织对入围面试资格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学校考核时间暂定8月1日-2日,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投档后不参加学校面试考核者,学校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总分进行排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测试工作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相应调整,考生须提前关注上海市及学校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稳妥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做好准备和相关安排(特别是上海市绿色健康码“随申码”申请条件),积极配合考务工作。若因有关方面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隔离或不能申请上海市绿色健康码“随申码”等情况,不能到校参加面试应及时和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五
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1000×(85%×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满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依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预录取。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正式投档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学校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六
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参与后续录取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校在初审和考核期间,将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要求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学校评审的参考。
(三)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其他合适专业。
(四)学校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上海市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若教育部、上海市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校考核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七
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
联系方式及其他
九
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负责解释。
华东理工大学
一?
报名条件
符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
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22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参考信息详见下表,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注:本表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6月15日-7月15日,考生可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申请材料。
(2)对按报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7月23日前在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中公布。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高考出分以后,初审合格且达到上海市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填报“综合评价录取批次”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以该批次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志愿,按照学校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专家进行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围面试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未参加面试者,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总分。
(5)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总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综合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总分=高考成绩(满分折算为850分)+面试成绩(满分按150分计)
(6)关于综合总分相同时的说明: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次以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7)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将由上海市统一向学校提供。
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测试工作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考生应遵守上海市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考务工作。
四?
组织机构
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