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球撞倒老奶奶被索赔,法院二审免其责:她是“自甘冒险”

  5月13日,央视针对“大学生打篮球撞倒老奶奶被索赔”一案发表评论。

  文章指出,此次事件的二审结果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的功能,更彰显了司法对社会行为的示范作用,给大众好好地科普了一下何为“自甘风险”。

  2019年11月3日,武汉某大学内的学生自发组织了一场篮球比赛,张军也是参赛选手之一。

  据现场视频显示,篮球场上只有张军和同学所在位置正在进行激烈比赛,剩下的场地内有较多的空地可供他人进行活动或是站立观看比赛。

  比赛进行时,李奶奶左手提着一袋物品出现在监控画面中,并一直朝着张军所在的比赛场地走去,打算横穿球场。随后,张军在接球跑的过程中不慎将走到比赛场内的李奶奶撞倒在地。

  李奶奶因受伤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一共花费了3万余元的医疗费用,其中还包括张军曾垫付的6000元。经司法鉴定,李奶奶的情况并未构成伤残。

  之后,李奶奶找到张军索要赔偿未果,于是便将张军和他的学校告上了法庭,并向对方索要5万元赔偿费。

  科幻片一审法院认为,张军的行为造成了李奶奶受伤,存在一定过失,应承担部分责任,而学校作为篮球场的管理方,未在篮球场四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标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篮球比赛作为一项激烈的体育运动,在比赛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冲撞,而李奶奶无视该项运动的危险性,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遂判决张军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责任,学校负百分之十,分别承担相关赔偿金额1.2万元、0.47万元。

  被告方对此次判决结果表示不服,于是向武汉中院进行上诉。

  法院二审表示,篮球运动是典型的群体对抗性运动,在比赛过程中难免会与他人出现身体碰撞行为。事发时,张军在赛场上正背朝李奶奶跑动接球,这一动作属于该运动中常见动作,并不能说明发生碰撞事故,是由于张军的问题。

  并且张军当时在赛场中,无法预见李奶奶横穿球场的行为,他已尽到合理义务,不能苛求他对不可预见的横穿行为尽义务,张军并不存在主观过错。

  从校方角度来看,篮球场周围有明显的边界线,和一般的道路有明显区别,也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

  而李奶奶本身已经看到了学生们正在进行比赛,应当可以预见横穿赛场会遇到的潜在危险,但她却仍旧选择横穿过去,这种行为应被视作“自甘冒险”,过程中产生的后果应由李奶奶自行承担。

  综上,法院二审宣布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李奶奶的诉求。

  央视评论此事称,篮球场本就是学校专门给学生进行运动的地方,李奶奶看到小伙子在打篮球却不躲避,并认为这些学生都会礼让,她把情分看成了本分,这是不对的。二审判决学生免责,这是将有关“自甘风险”的科普打到了公屏上,这也是对之前的某些“和稀泥”式判决的合理纠偏。

  部分素材综合自央视网、中国长安网、武汉中院

  编辑: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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