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总印发《关于推动深圳用人单位提供爱心托育服务的工作方案》
深圳市总工会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动深圳用人单位提供爱心托育服务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旨在推动深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通过单独或引入第三方托育机构举办全日托、半日托的托育机构,为职工提供3岁以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
《工作方案》明确,全市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作领导、强化合力推进,坚持行政主导、工会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思路,推动用人单位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发挥自身组织优势,在人员、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工作方案》指出,各用人单位需根据办公条件、场地状况、托育需求等因素,量力而行,按需设托,合理设置不同规模的托育机构,着重把婴幼儿安全和健康摆在最突出的位置。
《工作方案》制定了各级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专项补助资金标准。对已确定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全国总工会将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至每个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工会,广东省总工会、深圳市总工会均将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金;对已确定的广东省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广东省总工会将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至每个广东省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工会,深圳市总工会将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金。
此外,《工作方案》明确,对已确定的深圳市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深圳市总工会将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至每个市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工会;对已确定的全国、广东省、深圳市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如持续开展服务的,经审核通过后,深圳市总工会在确定后的第1年下拨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连续2年每年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累计下拨专项补助资金3年。
来源:深圳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