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上海万暨电子科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6:13:21 中财网

  原标题:万安科技: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0043号】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浙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 0043号

  (共一册,第一册)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声明 .......................................................................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4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6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6 二、评估目的 ............................................................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5 五、评估基准日 .......................................................... 16 六、 评估依据 ........................................................... 16 七、评估方法 ............................................................ 1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2 九、评估假设 ............................................................ 24 十、评估结论 ............................................................ 2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6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7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28 十四、 签名盖章 ......................................................... 28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9

  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相关当事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式确认;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流动资产686.23686.230.000.00%非流动资产627.1718,236.9517,609.782,807.81%固定资产485.86518.1732.316.65%无形资产37.7417,615.2117,577.4746,580.46%长期待摊费用103.58103.580.000.00%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资产总计1,313.4118,923.1917,609.781,340.77%流动负债3,756.503,756.500.000.00%负债总计3,756.503,756.500.000.00%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2,443.0915,166.6917,609.78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 2022年 9月 30日至 2023年 9月 29日。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 2022年 9月 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评估未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单位全称: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6198796G

  法定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锋

  注册资本:47,964.6926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开始日期:1999年 09月 22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轨道车辆制动系统部件、农机配件、塑料制品、铸造及压铸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经营进出

  编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美元)占比(%)1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375.0075.002Evatran Group,Inc125.0025.00合计500.00100.00 经过多次股权结构变更后,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占比(%)1杨国勋120.002.74292姚辰90.002.05713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2.28574诸暨万安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700.0016.0000编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占比(%) 伙企业(有限合伙)  5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2,525.0057.71436寇秋林70.001.60007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1.60008诸暨万安智行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700.0016.0000合计4,375.00100.0000 3.公司经营管理结构 公司经营管理结构如下: 4.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9月 30日货币资金349.42164.0581.10应收账款39.20276.33316.33预付款项31.79280.64153.17其他应收款26.600.0012.52存货0.000.00123.11其他流动资产165.21304.820.00流动资产合计612.221,025.84686.23固定资产128.23396.58485.86在建工程0.00182.210.00使用权资产0.00106.270.00无形资产18.2251.1137.74长期待摊费用375.46220.10103.58非流动资产合计521.90956.26627.17项目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9月 30日资产合计1,134.131,982.101,313.41应付账款48.73481.12444.37预收款项0.000.0079.67应付职工薪酬143.02181.23165.63应交税费0.002.54-8.52其他应付款2,299.042,026.833,075.3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92.810.00合同负债0.00278.250.00流动负债合计2,490.793,062.783,756.50非流动负债合计0.000.000.00负债合计2,490.793,062.783,756.50实收资本(或股本)3,500.004,375.004,375.00资本公积0.001,625.001,625.00未分配利润-4,856.67-7,080.68-8,443.09所有者权益合计-1,356.67-1,080.68-2,443.09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 1-9月一、营业收入187.39543.01789.6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87.39543.01789.05其他业务收入0.000.000.58减:营业成本0.00220.22404.8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0.00220.22404.80其他业务成本0.000.000.00税金及附加0.690.670.05销售费用48.43104.56100.71管理费用116.74292.481,633.54研发费用1,285.952,155.5117.76财务费用20.253.690.00其中:利息费用0.005.770.00利息收入0.003.990.00加:其他收益2.2021.190.11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 1-9月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4.66-11.080.00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0.000.00-2.77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1,287.14-2,224.02-1,369.90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1,287.14-2,224.02-1,369.90减:所得税费用0.000.000.00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1,287.14-2,224.02-1,369.90注:2020年财务数据业经浙江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1年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是被评估单位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 2022年 9月 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提供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序号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号证载权利人取得方式申请日1感应电能传输 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607180.5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7年 11月序号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号证载权利人取得方式申请日2一种对准引导 装置以及能进 行对准引导的 感应充电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605475.9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7年 11月3无线充电车载 副边线圈实用新型ZL201721606544.8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7年 11月4用于电动汽车 无线充电系统 的车辆对齐引 导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607179.2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7年 11月5一种无线充电 线圈和无线充 电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635869.9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7年 11月6一种无线输电 接收系统半控 整流桥软开关 电路实用新型ZL201822150648.3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8年 12月7一种具有故障 保护功能的无 线电能传输电 路实用新型ZL201822197178.6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8年 12月8一种用于电动 汽车无线充电 系统的测试机 构实用新型ZL201822197241.6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8年 12月9一种无线充电 车载充电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081637.6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9年 1月10一种双全桥无 线电能传输系 统软开关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0205897.X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9年 2月11单三相输入电 压兼容的磁集 成无桥功率因 数校正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953604.6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9年 6月12磁感应式无线 电能传输系统 的原边线圈电 流测量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1110856.9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9年 7月13一种谐振电感实用新型ZL201921161047.0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9年 7月14一种具有冷却 装置的车载无实用新型ZL201921278507.8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9年 8月序号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号证载权利人取得方式申请日 线充电模块     15一种地面和车 载可调 LCC 谐振无线充电 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2303070.5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9年 12月16一种三电平与 可调 LCC谐 振无线充电系 统实用新型ZL201922303554.X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9年 12月17一种单相交错 式和三相维也 纳拓扑兼容输 入的 PFC装 置实用新型ZL202021493892.0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20年 7月18一种兼容单相 和三相交流输 入的 PFC电 路的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2010780599.0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20年 8月19一种电动汽车 无线充电的发 射组件和充电 组件结构实用新型ZL202021841458.7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20年 8月20一种电动汽车 无线充电组件 的发射线圈结 构实用新型ZL202021839606.1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20年 8月21一种用于电动 汽车无线充电 的定位系统及 定位方法发明专利CN201911008435.X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19年 10月22一种具有排水 旋塞阀一进二 出的无线充电 液冷壳体结构实用新型ZL202123216266.4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原始取得2021年 12月23一种无线充电 线圈和无线充 电系统发明专利CN201711235250.3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17年 11月24无线输电接收 系统半控整流 桥软开关电路发明专利CN201811561633.4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18年 12月25具有故障保护 功能的无线电 能传输电路及发明专利CN201811598567.8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18年 12月序号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号证载权利人取得方式申请日 其控制方法     26无线充电车载 充电装置发明专利CN201910046410.2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19年 1月27双全桥无线电 能传输系统软 开关电路发明专利CN201910119690.5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19年 2月28单三相输入电 压兼容的磁集 成无桥功率因 数校正装置发明专利CN201910548747.3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19年 6月29磁感应式无线 电能传输系统 的原边线圈电 流测量电路发明专利CN201910640082.9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19年 7月30一种谐振电感发明专利CN201910666339.8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19年 7月31一种地面和车 载可调 LCC 谐振无线充电 系统发明专利CN201911317327.0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19年 12月32一种三电平与 可调 LCC谐 振无线充电系 统发明专利CN201911318313.0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19年 12月33一种单相交错 式和三相维也 纳拓扑兼容输 入的 PFC装 置发明专利CN202010727711.4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0年 7月34种用于无线充 电系统的车辆 对位引导系统 及方法发明专利CN202010809258.1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0年 8月35一种电动汽车 无线充电的发 射组件和充电 组件结构发明专利CN202010886711.9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0年 8月36一种电路保护 系统、方法及 LCC型的无线 充电系统发明专利CN202011250145.9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0年 11月37一种电路采样发明专利CN202011325136.1上海万暨电子实审2020年 11月序号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号证载权利人取得方式申请日 系统  科技有限公司  38一种无线充电 发射线圈的谐 振补偿方法、 装置及系统发明专利CN202110651263.9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1年 6月39一种电动汽车 无线充电系统 的异物检测电 路及方法发明专利CN202111023015.6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1年 9月40一种汽车无线 充电异物检测 系统及方法发明专利CN202111122967.3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1年 9月41一种汽车无线 充电系统性能 检测装置发明专利CN202111166486.2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1年 9月42无桥整流器的 控制方法、无 桥整流器及无 线充电系统发明专利CN202111630890.0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1年 12月43一种无线车载 充电机发明专利CN202111630893.4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1年 12月44一种金属异物 检测电路及滤 波器的设计方 法发明专利CN202210591092.X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2年 5月45一种无线充电 系统的电磁屏 蔽罩发明专利CN202210704941.8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2年 6月46一种汽车无线 充电系统的车 载端 LCC补 偿电路实用新型CN202222612894.2上海万暨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实审2022年 9月(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本资产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最终确定评估对象资产评估报告

  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22年 9月 30日。

  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准确反映评估对象的账面价值情况。

  本次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并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做了相应约定。

  六、 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业务委托函。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5.《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8.《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资产评估报告

  16.《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5号—股权交易资产评估》;

  17.《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号》;

  18.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准则术语 2020》(中评协[2020]31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3.《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号);

  1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5.《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6.《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7.《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

  [2019]39号);

  18.其他准则。

  (四) 权属依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3.专利证书;

  4.合同、发票等;

  资产评估报告

  (五) 取价依据

  1.《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22年;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来年度市场预测资料;

  6.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相关信息资料;

  7.评估基准日外汇汇率;

  8.评估基准日近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9.与此次评估相关的其他取价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明细表;

  2.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息库;

  3.其他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当满足采用不同评估方法的条件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选择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评估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评估对象的思路,将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市场法也称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收益法,指通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由于被评估单位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由于被评估单位经营情况较差,目前经营亏损且经营现金流为负,企业管理层无法对未来的盈利状况进行合理预测,故本次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无法通过公开市场收集到足够数量的和评估对象相似的交易信息,同时在证券市场上也难以找到与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利水平等方面类似的可比,故本次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以核实金额确认其评估值,其中外币在核实原币的基础上按评估基准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确定其评估值。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进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够收回的,按核实金额确认为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全部款项的,根据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分析款项金额,形成原因和时间,历史年度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的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资料,参考坏账准备计提方式,测算其风险损失,按核实金额扣除风险损失后金额确认为评估值;对于有确凿依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确认为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3)预付款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收集了凭证资料;对部分预付款项进行了函证。在对预付款项进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够收到相应货物或形成权益的预付款项,按核实金额确认为评估值。

  (4)存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存货为原材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存货清单,核实了有关购置发票和会计凭证,了解了存货的保管、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进行了盘点。

  资产评估报告

  化不大,其账面价值反映了市场价值,故本次以账面值确定其价值。

  2.设备类资产

  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对设备类资产采用成本法、市场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

  (1)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国产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得到设备购置价,在此基础上考虑各项合理费用,如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等。其中对于部分询不到价格的设备,采用替代性原则,以同类设备价格并考虑合理费用后确定重置成本。

  对于通用类电子设备,主要通过网上查询及市场询价等方式取得设备购置价,在此基础上考虑各项合理费用,如运杂费等。其中对于部分询不到价格的设备,采用替代性原则,以同类设备价格并考虑合理费用后确定重置成本。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察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电子设备,经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并根据该设备已使用年限及设备的使用状态,确定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从而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

  市场法,通过与二手交易市场交易案例的比较,得出其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交易案例的售价×时间因素修正×交易情况因素修正×地域因素修时间因素修正:是指参照物交易时间与待估资产评估基准日相差时间所 影响的待估资产价格的差异; 交易情况因素修正:是指参照物交易情况与待估资产交易情况的不同所 影响的待估资产价格的差异; 地域因素修正:是指参照物与待估资产交易地点差异对价格的影响; 设备成新(行驶里程)因素修正:是指车辆已行驶的里程或设备成新对 价格的影响差异; 功能因素修正:是指资产实体功能不足对价格的影响。 3.其他无形资产 (1)外购软件 对于外购软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即按照同类软件评估基准日市场 价格确定评估值。 (2)专利权 由于目前国内外与评估对象相似的转让案例极少,信息不透明,本次评 估由于无法找到可对比的历史交易案例及交易价格数据,故市场法不适用本 次评估。 由于无形资产投入、产出存在比较明显的弱对应性,即很难通过投入的 成本来反应资产的价值,因此也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 现值,然后累加求和,从而得出评估对象的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采用收 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更能反映其内在价值,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收集到资料的情况,本次采用收入分成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计算公式为: 其中:P为评估价值;

  r为折现率;

  Ri为第 i期的收益;

  资产评估报告

  i为预测期;

  n为预测期的末期;

  ti为预测期第 i期的折现期(期中折现)。

  4.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范围内的长期待摊费用为 WITRICITY CORPORATION知识产权许

  可签发费、技术支持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相关的合同、记账凭证等资料,核实了费用的发生日期、预计摊销期限、已摊销期限以及基准日后尚存受益期限。

  本次评估按原始发生额÷预计摊销月数×尚存受益月数作为评估值。

  5.负债

  负债为流动负债,具体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负债类明细表,对账面值进行了核实,对截至现场清查日负债的支付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大额款项寄发了询证函。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认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 2023年 2月 9日至 2023年 2月 28日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内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2023年 2月 9日,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协议,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资产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接受委托之后,快速组建评估队伍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参加项目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按照委托人对本项目的要求,我们制定了项目需要填写的表格及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 2023年 2月 13日至 2023年 2月 17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评估明细表,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

  (4)补充、修改和完善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四)资料收集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整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评估项目相关当事人获取的资料,以及从部门、各类专业机构以及市场等渠道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整理和判断,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资产的作价方案,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并对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比较,从而确定评估结论,形成评估结论后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内容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一审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和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了沟通,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况下,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测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评估对象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且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假设与评估对象相关的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拥有评估对象的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

  5.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6.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交易双方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资产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7.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将按其设计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地持续使用。

  资产评估报告

  造成重大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该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2.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设备和车辆的现场勘查仅限于设备和车辆的外观和使用状况,未对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设备和车辆的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3.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于 2036年 11月 22日截止,本次评估假设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到期后可续期。

  4.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假设委估无形资产权利的实施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资产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2年 9月 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年 9月 30日,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313.41万元,评估价值为 18,923.19万元,增值额为 17,609.78万元,增值率为 1,340.7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756.50万元,评估价值为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流动资产686.23686.230.000.00%非流动资产627.1718,236.9517,609.782,807.81%固定资产485.86518.1732.316.65%无形资产37.7417,615.2117,577.4746,580.46%长期待摊费用103.58103.580.000.00%资产总计1,313.4118,923.1917,609.781,340.77%流动负债3,756.503,756.500.000.00%负债总计3,756.503,756.500.000.00%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2,443.0915,166.6917,609.7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根据《资产评估法》、相关评估准则以及《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二)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三)本次评估我们参考和采用了被评估单位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数据,本次评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数据。我们假定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我们不对被评估单位财务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做任何保证。

  资产评估报告

  (四)本次评估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本次评估相关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可信的基础上,被评估单位或评估对象不存在应提供而未提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

  (五)本次评估对象的账面值为企业报表数,未经审计。

  (六)截至评估基准日,车牌号为皖 AVE160的车辆证载权利人为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述车辆的实际权利人为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其权属归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也不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本次评估未考虑变更产权证涉及的相关税费。

  (七)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共有 46项专利,其中 22项已取得专利证书,证载权利人均为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余 24项处于正在审查受理状态,未来可能存在实审阶段通不过的风险。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均为表外资产,本次评估已考虑账外资产的价值。

  (八)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 16项专利申请人为浙江万安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安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曾用名。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及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 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浙江万安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2. 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

  月 29日。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4. 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的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资产评估报告系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出具的专业报告,在资产评估机构盖章及资产评估师签名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23年 2月 28日。

  十四、 签名盖章

  资产评估师:李晓艳 资产评估师:蔡毅萍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 评估业务委托书;

  二、 被评估单位未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六、 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七、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财政备案文件复印件;

  八、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文件资料复印件;

  九、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 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十一、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十二、 韩国剧 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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