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试点!在海宁办证件更方便!证件照现场免费拍,165个场景通用!
拍1次证件照
165种场景下都可用
随着“拍照一件事”应用
正式在海宁推广使用
以往群众“办一次证带一张照片”的难题
得到了彻底解决
近日,海宁市民吴越拿到了新申请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件上的照片正是他前不久刚刚采集的身份证照。“以前每次办证都得带照片,现在只要线上操作,省钱省事。”吴越为高效的办事服务竖起了大拇指。
行政服务事项中人像重复分散采集、无法共享共用,一直都是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去年10月,海宁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试行“拍照一件事”改革,梳理全市证件照片应用场景需求,围绕“人像集成采集、群众个人采集、群众自主调用、部门间平台共享、系统间接口共享、全域应用感知”六项重点内容,打造“拍照一件事”场景应用。同时,依托“浙里拍照”应用,链接“长三角一体化照片库”,实现人像“一次采集、跨部门共用”,为群众提供包括公交卡、货运资格证在内的165种业务类型证件办理服务。
目前,该应用融合汇聚户籍、交管、出入境、群众个人证照4类8000余万条数据,通过PC端、手机端数据采集入口,已实现了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卫生健康局等14个部门单位间的共享共用。
在海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受理区,工作人员叶慧丽几乎每天都要遇到办证群众忘带照片的情况。昨天,当市民蒋大伯前来办理杭海城铁老年卡,因为没带证件照,一时发了愁。“放心,照片没带也能办!”在叶慧丽的指引下,蒋大伯先到公安专区的“浙里拍照”政务照相室拍一张证件照,并上传到长三角一体化照片库,随后登陆“证照自助服务”应用设备,一键下载、打印照片。不多久,便办成了。
“不用多跑、免费采集、无偿下载,群众的时间和成本大大节省。”叶慧丽表示,如果不想现场拍照,也可以通过“浙里办”APP,将授权码提供给窗口工作人员,便能直接调取此前拍摄过的证件照使用。
为了让共享共用的人像照片更安全,海宁制定《标准人像共享应用工作规范、服务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规范人像采集工作标准,并形成“服务指数”评价体系及“一次采集、多地多领域复用”目标体系。
目前,“拍照一件事”应用已在全市推广使用,并下沉至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家门口”都能办。去年以来,海宁市累计采集人像30余万张,办理各类证件业务20万余笔,全市涉人像高频服务事项办事效率同比上升50.35%。
(来源:海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