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司法局全面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理

  平湖市司法局认真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优势,聚焦“零脱管、零失控”目标要求,结合社会化、网格化、专业化要求,夯实有力措施,创新方式方法,认真抓好特殊对象教育管理工作,确保辖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心理教育。认真落实各项谈心谈话制度,注重从“心”抓起,坚持以攻“心”为上、凡事从“心”上解决,因人施教、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启发矫正对象认真悔罪改过,认清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到时刻警醒、心有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进一步端正态度、感恩社会,珍惜社区矫正监管环境,努力改过自新,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目前,累计开展个体谈心教育360余次,进行心理疏导220人次。

  二是加强集中教育。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十一”假期、网络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召集在册矫正对象开展《刑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重申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要求签订《假期注意事项告知书》。安排解矫对象现身说法,讲述其犯罪动机、过程、狱中生活以及悔过情况,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监外服刑机会。同时,积极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进一步培养集体劳动观念、团结协作意识。

  三是加强纪律教育。严格落实节日假期请假销假、日报告工作制度,要求严格遵守在矫期间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关于报告、会客、外出等制度规定得到有效落实。针对发生重大变故的矫正对象,在重点做好相关关怀工作之余,从细从严进行把关,要求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严防发生各种不稳定因素。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督促引导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纪律红线,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目前,全市在册矫正对象已全部落实相关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