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动民间投资在“坚持制造业当家”中担当主角
“坚持制造业当家”,广东正处于走向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关键期,金融力量的支持必不可少。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等多个方面共提出了68条支持举措。
在“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部分,《实施方案》提出,要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推动民间投资在“坚持制造业当家”中担当主角,实施工业投资跃升计划,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产业有序转移工作,并围绕广东20大战略性产业集群布局投资项目等。
鼓励民间投资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围绕产业全链条配置创新资源等。
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深入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规范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并支持民间资本投资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等。
同时,支持探索开展投资项目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在合适领域探索开展投资项目ESG评价试点,引导民间投资更加注重环境影响优化、社会责任担当、治理机制完善。
在“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部分,“多种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试点。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
其中提出,支持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鼓励具备较强融资能力的金融机构或投资公司联合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在“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部分,主要包括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三个方面。
其中提出,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采取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避免因抽贷、断贷影响项目正常建设。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常态化开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申报、筛选,形成重点领域备选项目清单,推送到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搭建便捷高效的银企沟通桥梁等。
同时提出,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激发国有企业参与创业投资的活力,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等。
《实施方案》也提出,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包括深入落实降成本各项政策、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等。其中提到了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加强工业园区“二房东”监管,适时发布工业厂房租金指导价格等举措。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促进民间投资的主体责任。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协调,将民间投资相关指标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统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