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周宁县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
2023年第一季度周宁县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
根据《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办疾控发明电〔2017〕107号)要求,周宁县疾控中心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监测点设置和监测频次
县疾控中心依据《福建省城市饮用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周宁县城市饮用水用户水龙头监测点数为12个,按随机抽样原则在城区东西南北中不同方位来布点,选取的监测点包括宾馆、饭店、机关单位和居民家中等,覆盖了市政水厂的供水范围。监测频次为各监测点每季度监测1次。
二、检测项目、方法和评价标准
(一)检测项目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共计3项)。
2.毒理指标
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共计11项)。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共计18项)。
4.消毒剂指标项
游离氯(共计1项)。
(二)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方法
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进行。
(三)评价标准
所有水质检测结果均按照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1进行评价,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监测达标率为水样达标率,每份水样应检测的所有项目全部达标的判为达标水样。
三、采样时间和采样数量
2023年2月16日,周宁县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在城区不同方位采集市政饮用水用户水龙头水样12份,及时送回本中心检验科检测。
四、水质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周宁县市政饮用水用户水龙头水质达标率100%(12/12)。
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3月13日
(来源: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