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退还85%的私教费

  今报南宁讯(记者经小飞?通讯员李婧源)消费者在健身房办的私教卡,如果无法在约定期限内上完私教课,剩余的课时费可以退吗?3月17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则案例,法院酌定健身房向消费者退还85%的私教费。

  2021年9月,张女士与南宁市某健身房签订了一份《私教课程购买协议书》,约定张女士购买100课时的常规课,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3年2月24日,原则上课程不可转让,所交费用也不予退还。协议还约定,私人教练根据会员的身体素质及健康状况为会员量身定制合理有效的课程内容及课时安排,并在开课前为会员进行体能测试等。

  签订协议后,张女士向健身房支付私教费23476.38元。后来,张女士因工作调动离开南宁市,无法在健身房继续使用私教课程。因与健身房商谈退费未果,2022年2月,张女士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要求健身房退还剩余课时费。庭审中,张女士称,健身房未为她定制课程内容及安排,也未对她进行体能测试。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与健身房之间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双方签订的《私教课程购买协议书》系健身房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上述协议虽约定已购课程不能转让、所交费用也不予退还等条款内容,但该条款免除了健身房的义务,加重了张女士的责任,故应属无效。

  健身房在收取张女士私教费用后,未为她定制相关的课程内容及安排相应的体能测试,因此,张女士有权要求健身房退还私教费用。另外,张女士虽未使用过私教课程,但考虑她是因个人原因致使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健身房在运营期间亦会产生相应的成本,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健身房向张女士退还85%的私教费1.99万余元,对张女士主张的超出部分,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