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投3号杨建军法官|第四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
心诚志专,笃行不怠
杨建军,男,汉族,1987年1月生,江西吉安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兼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审判员,三级法官。
他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在案件审判、综合调研和司法改革等领域均取得多项成果。主动办理难案、繁案,作出全国首份“送植物回家”跨省生态修复判决,1件案件被央视《现场》栏目全程现场直播;办理及撰写的10个案例分获上海法院“百例精品案例”“百例示范庭审”“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上海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等。聚焦理论研究,执笔市级课题7项,在《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文章4篇。积极参与司法改革,曾借调最高院司改办工作,1篇司改案例入选上海法院十大案例。近五年来,荣立上海法院三等功1次、公务员三等功1次,获上海法院嘉奖1次、公务员嘉奖2次,获评上铁法院调研能手、优秀共产党员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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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17:00)
走出大山:
梦想的种子发芽了
我出生在江西的一个边远乡村,那是一个风景秀丽、山清水秀的地方。虽然物质条件不太好,但家乡人民勤劳、朴实,把日子过得安逸满足。我想,正是在家乡无忧无虑的童年赋予了我性格中的乐观、平和的底色。
1999年,告别快乐的小学时光,我来到镇上读初中,开始逐渐认识大山之外的世界。有一天,我看到儿时小伙伴被一群高年级同学堵在墙角拳打脚踢,当时的我身材瘦小,不敢上前阻止,只能跑去告诉老师。但最终的结果是这些人被老师惩罚一次后,更变本加厉地欺负那位小伙伴。偶尔碰到他们,我也会被威胁。一年后,那位小伙伴就因精神问题辍学了。这件事在我心里留下了一道伤,不经意间想起总会有种酸楚。然而,年幼的我并不明白,我应该怎么做,我可以怎么做。
上了高中,适逢当时全国上下掀起一股全民普法热潮,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校园霸凌”,初中时代小伙伴的经历再次浮现在我眼前。那一刻,我心底里好像被埋下一颗种子,懵懂中仿佛找到了奋斗的方向。
我要学习法律,我要抓住“法律”这把武器!怀揣这一目标,我刻苦学习,如愿考上大学,选择了法学专业,最终走出大山,北上天津开始系统地学习法律。从期待到了解,再到真正走近法学的世界,我愈发感觉到法学的博大精深。为了更进一步深造,我努力考上了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研究生,来到了上海这座美丽的城市。梦想,终于开始发芽。
让梦启程:
从零开始的奋斗时光
2013年,研究生毕业后我考进了虹口法院。刚开始,我临时被分配在民三庭,等待我的第一项工作就是18个拆迁财产分割案件的卷宗归档。从一页一页案件材料的整理,到一个一个信息点的输入,工作基础、琐碎,但要求一点不低。我专注地从这些基础工作中寻找乐趣,从点滴中累积经验。同时,我一边对照这18个案件梳理房屋拆迁案件办案规则,一边跟着法官跑现场、接待当事人、讨论案件,沉浸其中,乐此不疲。一个多月后,我已经对房屋拆迁案件有了全貌认识,对法院办案工作也有了初步的感知,真正敲开了法院工作的大门。
正式入职后,我被分配在行政庭。这是一个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部门,也是一个矛盾尖锐、办案压力大的练兵场。期间,我经历了许多困顿、纠结,也从中不断突破局限,寻找方向。身边的老法官常说:“一个案件对我们而言可能仅是1%甚至0.1%,但对当事人而言就是100%,你的每一个案件有可能就是别人的人生。”责任在肩,何敢懈怠。慢慢地,我学着老法官去仔细倾听每一个当事人的陈述,试着去了解行政争议背后的实质诉求,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疏解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努力去理解并且实践,何谓“实质性化解争议”。
在一桩桩案件的办理和与一位位当事人的沟通中,我逐渐熟悉各类行政案件的办理,也掌握了一些办案和调解的方法、思路。为了记录下这些所思所得,我试着进行类案梳理、研究疑难问题,每年针对一类案件进行分析,形成调研报告;主动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将实践难题转化为理论研究,在《人民司法》等刊物上发表文章。渐渐地,我开始有了一些成绩,连续五年公务员考核优秀、获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2次。没想到,最初只想留下一些浅浅的脚印,一转身才发现,已经走过了一段长长的路,儿时的梦想正一步步变成现实。
巧遇司改:
一次美好的邂逅
2014年,我作为内勤负责庭内案件统计工作。有段时间,我经常加班加点协助院里负责司法统计工作的老师分析行政案件的特点、梳理案件办理情况。当时不知为何,后来才了解到,这是邹碧华院长组织全市各院司法统计人员在做案件权重分析。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司法改革具体事项,切身感受到司法改革工作任务艰巨。
2016年7月,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拉开序幕,我从虹口法院转到上铁法院,深度参与到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中。从编写集中管辖改革专刊到撰写行政审判白皮书和改革工作报告,从参与改革具体落实项目到策划、起草司法改革文件,我开始以新的身份投入到司法改革工作中,从此与司法改革结下不解之缘。
2018年9月,我借调到最高法院司改办。在这里,我们奔赴全国各地征求、调研“五五改革纲要”意见,探索研究移动微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推进全国法院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考察调研诉源治理、非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行政与环资特殊案件集中管辖,筹备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司法案例展览。180多个日夜的奔波忙碌,回首再看,当初的设想均已变成现实。
“天下之事,因循则无一事可为;奋然为之,亦未必难。”但凡改革者,均有大魄力,有激情,有韧劲,有一往无前、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时光不负追梦人!渐渐地,我在司改领域收获了一些成绩和认可,也得到了许多宝贵的叮嘱和期望,而我也将继续勇毅前行,定不负前辈所托。
新的探索:
跨入环资审判领域
凡所过往,皆为序章;凡所耕耘,皆有成长。从最高院回来后,我被调入研究室。恰逢其时,全市法院推开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集中管辖改革。我有幸全程参与其中,从改革细化落实方案到每一份改革工作汇报、每一个环资典型案例的编写、每一篇环资疑难问题的分析,在环资审判的所有细碎的事务性工作中感知、学习。
2020年,通过7年的积累,我终于如愿成为一名入额法官,再次以新的身份投入到环资审判工作中。我办理的第一个环资案件,是一起长江非法采砂刑事案件。案件审理中,被告人的妻子和两个未成年女儿向法院来信,声泪俱下陈述家庭困难,希望法庭适用缓刑。但这个案件涉案近百万元,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并不存在符合缓刑的条件。一边是长江保护严词禁令,一边是当事人家庭困境。法理与人情的冲突就这样摆在了面前。我依法作出了判决,但是小女孩为父亲求情的信件仍时常在脑海中浮现。
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一直在思考。一次偶然机会,我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网上进行庭审直播,获得超过460万人次的点击量,反响很好。那一刻,我突然发现,通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做好前端的预防性宣传,是预防、降低犯罪发生的一种有效方式。之后的日子,我积极主动加强环资普法宣传,时常参与电视台庭审直播,向社会公众传播环保意识;积极参加市高院组织的“法进百企护民生”法治宣讲活动,向22家环保公司进行企业环保风险提示并讲授风险防范知识;积极组织增殖放流活动,呼吁民众关注并加入长江保护宣传。
近两年来,在办案上,我主动办理难案、繁案,所办案件无一改发,4个案件分获上海法院百例精品案例、示范庭审、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主审金某等人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央视《现场》栏目组全程现场直播;主审全市首例适用民法典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上海高院评为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主审全市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作出全国首份“送植物回家”跨省生态修复判决,在国内形成示范效应。
最近,环保执法人员告诉我,今年以来,长江水域非法盗砂现象基本灭绝,长江主干线非法捕捞行为几无发生,执法船巡逻时甚至惊现鱼跃船头的情景。听到这些,我满怀喜悦。我想,这就是我如今身为一名环资法官的意义吧,用司法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诚然,环境保护这个大课题还需要许多时间、许多人的共同努力来完成。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正如一位老法官曾和我说:“最终的胜利,常常是时间的胜利。”而今,在环资审判这条新赛道上,我又遇见了新的自己,并愿意为美丽中国建设而步履不停。
“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从我走出家乡,走进法院,不断跨出自己的局限,尝试新的角色,又不断跃进新的赛道,在不同的岗位、角色中,我仍是当年那个想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更多人的男孩,而那份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始终萦绕在我心间。
来源 | 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