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各有关人员:

  为保证全国航海模型、车辆模型、建筑模型赛事活动总(副)裁判长及国家(成人、青年)集训队主教练公平竞争、竞聘上岗,圆满完成2023-2027年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聘岗位

  (一)全国航海模型赛事活动总(副)裁判长(8人)

  (二)全国青少年航海、车辆、建筑模型教育竞赛活动总

  副)裁判长(10人);

  (三)全国车辆模型赛事活动总(副)裁判长(5人)

  (四)国家集训队主教练:

  1、仿真、仿真航行项目(3人);

  2、帆船项目(2人);

  3、耐久项目(2人);

  4、动力艇项目(2人)。

  (五)国家青年集训队主教练:

  1、仿真、仿真航行项目(2人);

  2、帆船项目(2人);

  3、耐久项目(2人);

  4、动力艇项目(2人)。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

  2、热爱航海、车辆、建筑模型事业,责任心强;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6、接受拟聘任岗位的任务指标;

  7、本人所在单位支持。

  (二)全国航海模型赛事活动、教育竞赛总(副)裁判长要求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如年龄不具备一个聘期,将不能申报。因航海模型仿真项目专业人员极其短缺,为推进该项目发展特在本聘期内将年龄设置为6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航海模型国家级裁判员资质;

  4、接受航管中心或中海模协会安排的执裁任务等;

  5、精通航海模型国际、国内的规则,熟悉相关项目训练、执教或执裁工作。

  (三)全国车辆模型赛事活动总(副)裁判长要求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如年龄不具备一个聘期,将不能申报;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车辆模型国家级裁判员资质;

  4、接受航管中心或中车模协会安排的执裁任务等;

  5、精通车辆模型国际、国内的规则,熟悉相关项目训练、执教或执裁工作。

  (四)国家集训队、青训队主教练要求                

  1、年龄在65周岁以下,如年龄不具备一个聘期,将不能申报;

  2、从事该运动项目的时间在十五年(含)以上,并且具有六年以上执教经验;                       

  3、培养过世界锦标赛前3名的运动员;

  4、培养过全国锦标赛前3名的运动员;                                 

  5、国家青少年集训队主教练能够每年带领青少年参加中心主办的青训营、集训、培训等。

  三、竞聘依据

  依据航管中心颁布的《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细则(试行)》、《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科技体育国家集训队管理办法(修订)》及《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架构

  (一)竞聘工作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评审人员范围:

  1、航海、车辆、建筑模型界德高望重的资深专家;

  2、运动四部项目主管及协会秘书处代表;

  3、省市自治区及相关模型协会负责人代表;

  4、裁判员和运动员代表。

  五、竞聘程序

  (一)竞聘人向竞聘办公室提交《竞聘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竞聘办公室对报名参加竞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竞聘领导小组审批后通知竞聘申请人参加竞聘;

  (三)竞聘演讲(报告):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听取应聘人员的竞聘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可使用ppt;

  (四)民主测评:由评审小组进行投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投票统计;

  (五)确定拟聘人员: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测评结果,在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拟聘人选;

  (六)竞聘结果公示:竞聘结果名单将在航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复审无误的人员,按审批程序完成聘用手续;

  (七)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与受聘者签订聘约并公布。

  六、聘期与解聘

  (一)聘期:4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二)解聘

  1、被聘任的人员在聘期内每年向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述职。体育总局航管中心有关人员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低于基本合格的,经航管中心研究批准后,解除其聘约。

  2、被聘任人员不能履行聘期内工作职责,无法完成聘期内任务的,经航运动四部研究报体育总局航管中心批准后,有权解除其聘约。

  七、附则

  (一)竞聘人员少于竞聘岗位的,仍按竞聘程序进行竞聘。

  (二)一个竞聘岗位上没有竞聘人员或不能提出足够的拟聘候选人,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本办法由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负责解释。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