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一.提出申请(谁可以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时间、向谁提出)
二.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材料、证明)
三.审核材料(审查时间、是否补正)
四.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工伤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一.提出申请(谁可以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时间、向谁提出)
1. 谁可以提出?
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
2. 提出申请的时间?
(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向谁提出?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科)。
二.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材料、证明)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缴纳社保记录、工资流水、证人证言等;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审核材料(审查时间、是否补正)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工伤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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