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水上字〔2023〕192号
福建省体育局、山东省体育局、广东省体育局、四川省体育局、贵州省体育局,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广东省船艇训练中心、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四川省水上运动项目中心)、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
为备战2023年世界皮划艇激流回旋锦标赛暨2024年奥运会资格赛和杭州亚运会,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按总局奥运备战相关要求,并根据2023年皮划艇激流回旋春季冠军赛成绩,我中心拟于2023年4月10日启动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集训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集训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10月30日;
(二)集训地点:贵州下司、杭州富阳、福建南安等。
二、组队原则
(一)教练员
1.主教练延用2022至2023年冬训各组主教练。
2.拟选拔部分符合以下要求的省市教练员担任国家队专项教练员:
(1)主带运动员进入国家集训队2023年集训名单;
(2)经教练员所属单位推荐,由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队委会研究确定。
(二)运动员
1.获得2023年全国皮划艇激流回旋春季冠军赛甲组女子单人皮艇前3名、男子单人皮艇前3名,入选国家队2023年集训资格。获得女子单人划艇和男子单人划艇前三名的运动员为总局水上中心与省市共建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集训队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属省市负责日常管理、训练和反兴奋剂工作。
2.在集训过程中,“队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集训人员名单(共16人)
(一)队委会(5人,4人兼)
主 任:佟立新(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主任:李 欣(兼)
成 员:秦 亮(兼)、曹永良(兼)、叶泳涛 (兼)
(二)管理团队(2人)
领 队:李 欣(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领队:秦 亮(贵州)
(三)复合型保障团队(4人)
1.医务康复:张佳瑞(山东)、江炜城(广东)
2.翻译与科研:欧健彬(广东)
3.体能教练员:张 钞(广东)
(四)教练组(3人)
1.女子皮艇主教练:曹永良(四川)
2.男子皮艇主教练:叶泳涛(福建)
男子皮艇教练员:林燕文(广东)
(五)运动员(共6人)
1.女子皮艇组(3人):
李 彤(福建),李 露、万顺方(四川);
2.男子皮艇组(3人):
全 鑫(福建),朱浩然(广东),黄利蛮(贵州)。
四、经费
(一)集训期间,所有人员的转场费、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体检费、科研费、管理费等均由皮划艇备战经费负担。
(二)集训期间,相关科学训练器材、体能训练与测试、医务监督与测试、康复治疗和再生恢复设备、耗材、反兴奋剂委托检查和疫情防控等费用,由皮划艇备战经费负担。
(三)训练期间的日常公共开支,如训练场地水电费、燃油费、车辆租赁、码头搭建、航道布设和办公经费等,由皮划艇备战经费负担。
五、集训器材
集训期间所有运动员的训练用艇、桨由各队自备,请各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所需器材运到贵州下司激流回旋训练基地。
六、报到
(一)报到时间
1.请全 鑫、朱浩然、黄利蛮、李 彤、李 欣、秦 亮、江炜城、欧健彬、曹永良、叶泳涛、张佳瑞于4月10日报到。
2.请李 露、万顺方、张 钞、林燕文于4月12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和联系人
报到地点:贵州下司激流回旋训练基地;
联系人:秦 亮,电话:13985506680。
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报到时需携带党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党委组织(党务)部门开具,同时开具党员在原单位月交纳党费标准证明(包括月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数额),作为集训队党支部收取党费的依据(国家队发放的津贴补贴需计算在党费交纳基数内,由集训队党支部另行核算)。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需积极参加集训队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另外,组织关系已在国家集训队的党员无需再转入党组织关系,但仍需原单位党委组织(党务)部门开具在原单位月交纳党费标准证明(包括月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数额)。联系人:吴垒,电话:010-67113739。
八、其他
(一)所有参加集训人员的医疗费用由所属单位和个人医保负担。各单位须为参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报到时请携带复印件上交。
(二)参加集训的全体成员必须完成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和考核,自觉履行反兴奋剂管理职责。新入队运动员需自行完成行踪申报工作,其反兴奋剂工作在报到前由原单位负责,报到后由国家队负责。“队委会”将严格督导、检查、落实相关反兴奋剂工作。
(三)请贵州省体育局、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做好国家队集训的训练、食宿接待、训练场地、训练器材、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和安全保障等保障工作。
(四)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队人员参加集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如公示名单存在有异议的人员,将另行通知。
(六)未入选新一届国家队的人员于2023年4月10日返回原单位。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3年4月9日
抄送: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