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方面11条措施!全力支持宿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4月17日,宿迁市召开“政在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会上,宿迁市科技局相关人员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宿迁高新区”)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按照宿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宿迁市科技局牵头编制了《关于支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近年来,宿迁高新区整体经济实力大幅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企业培育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壮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若干政策》主要从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创新资源集聚、加强资源要素配置、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5个方面提出了11条支持措施。

  1

  优化宿迁高新区结构布局

  支持构建“一区五园一带”,即宿迁高新区创新核心区,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宿迁双星彩塑工业园、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等“五园”和运河产业带的总体创新发展格局,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强化全域协同、一体化发展。

  

  2

  提升创新核心区建设水平

  国家、省和市重大创新平台优先在宿迁高新区布局建设;支持构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加快北京路科创走廊、高新智谷科技园、京东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推动与宿迁学院共建大学科技园;支持完善基础配套,打造智慧园区。

  3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支持宿迁高新区主攻新材料领域,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支持布局培育前瞻性产业,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支持发展专业服务机构,实现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

  4

  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

  强化科技型企业招引,对新引进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按实缴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支持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设研发机构。

  5

  促进人才资源集聚

  支持宿迁高新区出台差异化人才扶持措施,采取“人才+项目”模式引育人才;对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市级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支持高层次人才“双落户”制度。

  6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对宿迁高新区列市重点项目用地计划给予优先保障;对宿迁高新区每年给予200亩专项用地指标;支持推进低效工业区连片升级,提高亩均效益。

  7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支持多元化扩大外贸总量,在完成年度目标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奖励;每年200亩经营性出让土地中的科研、商业、办公(不含房地产开发)等土地出让金市级财政不再计提;在国家高新区年度综合评价中实现排名进位的,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奖励。

  8

  加强金融服务支撑

  支持宿迁高新区国有公司集团化实体化运营,市属国企给予园区国有平台发行债券等不超过10亿元担保总额度;支持宿迁高新区融资平台信用体系等级提升;市、区财政加大对宿迁高新区政府投资基金配套规模。

  9

  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管理服务升级,支持宿迁高新区承接更多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开展重大项目审批、人才服务等事项改革;支持探索法人类业务“自主审批”改革。

  10

  优化宿迁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

  支持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公司”的模式,推行“大部制”改革;支持优化干部人事管理,探索“员额制”改革,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和差别化绩效激励制度。

  11

  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建立宿迁高新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难题;在全市开发园区考核中设立差别化考核指标,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与考核结果应用。

  原标题:5方面11条措施!全力支持宿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宿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