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1.文件依据

  《关于实施2019年度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蚌人社秘〔2019〕119号)、《关于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就业创业相关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

  2.政策对象

  在本地办理求职登记且有就业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3.补贴标准

  见习基地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支持见习基地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基地(一次性)

  4.申请条件

  在蚌埠市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

  5.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应通过“阳光就业”网办系统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蚌埠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蚌埠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3.蚌埠市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6.办理流程

  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蚌埠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3),并出具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

  7.办理时限

  即办

  8、办理地点(方式)

  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或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

  0552-502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