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一建考后审核来个“回马枪式”!
原标题:小心!一建考后审核来个“回马枪式”!
一建成绩公布后,各地都在陆续公示合格名单/考后审核,截至目前,已有9地(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湖南、海南、云南、陕西、宁夏)要求进行考后审核工作,详细情况我们一起看看!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
一、审查对象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不包含连云港、镇江丹阳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1.2023年4月12日至21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4月22日至5月5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3年5月8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5月8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审查中”。)
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安排工作人员,从成绩合格人员数据系统中随机抽取469人(不低于本省成绩合格人员的5%,名单见附件2),并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同步短信推送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请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时扫描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形成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2一建+本人姓名”命名的RAR格式文件,并于2023年4月21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相关主管部门将核查合格人员考试资格,请接到通知后及时配合,以确保后续资格证书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不含补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5月8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
一、资格复核范围
在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时,选择告知承诺制,且报名资格在线通过审核没有到现场审核的人员。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线上复核流程及要求
(一)线上提交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3.《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须盖单位公章)。
4.户籍地未在海南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海南的证明材料(社保清单、户口薄、工作证明等)。
(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人员提交材料后,资格审核部门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复核通过的人员,敬请关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海南就业”公众号的证书领取通知,自主选择成绩合格证明邮寄或到现场领取。
2.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提交材料接受复核;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3.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人员,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部分人员按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抽查,其他人员均采用承诺制形式。
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6日。公示期结束10日内,根据报名资格复审情况,将发布复审公告,要求报名资格存疑人员提供有关补充资料(若无以上情况不再发布复审公告)。如果被公示人员存在虚假承诺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供补充材料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请成绩合格人员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获取最新咨讯。
请拟合格人员于4月17日至21日(工作日)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等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之一)及免试相关证件,就近到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增报专业不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湖北武汉一建合格的考生收到了资格复审短信,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电子版。
“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可参考宁夏需要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等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之一)及免试相关证件。
广东揭阳前几天来了一波回马枪,公布合格名单后又发布了考后审核通知。
合格同学一定不能掉以轻心,时刻关注官方发布的消息和推送的短信,切勿错过考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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