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四地发布最新人事任免名单
近日,襄阳、鄂州、仙桃、恩施四地发布最新人事任免名单。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8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邓广彦的襄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丽的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耀东的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魏玮为襄阳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红才为襄阳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8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刘路的襄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汪厚安的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蔡念文的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郑德安的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建斌为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路为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衡为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8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尹波涛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北人民法庭庭长。 二、任命杨文杰、吴怡帆、熊聪俐、亢建、李蒙瑶、张家琪、陶磊、王晗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免去王正臣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刘贤玉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2023年4月26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余盖波为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2023年4月26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任命:
杨尚文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鹰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开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胡航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明延发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洪玉颜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缪冬琴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汪和清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蔡玉珍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开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胡航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宋光亮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明延发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洪玉颜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缪冬琴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项萌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由沙嘴街道选出的市人大代表倪梅香提出的辞职请求被接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倪梅香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4月27日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陈莎为仙桃市人民法院通海口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仙桃市人民法院仙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胡晓玮为仙桃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长埫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三、任命许杰、尹玲玲、高超、肖竹青、林霞为仙桃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免去张彪、王建亮、龚剑华的仙桃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恩施州政任〔2023〕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州人民政府决定:廖泽熙同志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免去其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职务;刘勇同志任州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州国库收付中心主任(副县级)职务;彭祖之同志任州文化和旅游局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陈必伟、朱健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苏杭同志任州委州政府驻京群众工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万方祥同志任州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校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向雪峰同志任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谭明亮同志任州人事考试院院长,试用期一年;马金辉同志任州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