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鼠为鸭”事件的几点反思

  针对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1”学校食堂出现鼠头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因市场监管部门和校方辟谣是“鸭脖”而不是鼠头,引起持续发酵,以至于有网友惊呼,古有“指鹿为马”,今有“指鼠为鸭”。

  江西省成立省级调查组,于6月17日通报了调查结果:根据国内权威动物专家对提取的当事学生所拍现场照片和视频进行专业辨识,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未认真调查取证,发布“异物为鸭脖”结论是错误的。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此次事件负主体责任,涉事企业负直接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管责任。已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涉事企业和责任人,并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关于以上“指鼠为鸭”事件,笔者认为: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层面上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也充分说明了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如果我们对吃的都不放心,最基础的健康权生命权就难以得到保障。所以说,保障食品安全不容得有任何闪失,它关系到千千万万户,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校方和监管部门的辟谣,没有以事实为依据。并不是他们不知道“实事求是”,只是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充分估计到舆情的严重性和高估了本身食品安全事件带来的影响。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而不是把所有重心都放在公关方面,这才是企业正确该有的态度。最终的顶格处罚和相关处理意见,也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这次事件,充分反映了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监管机构更是失去了基本的职业素养,从一定层度上来说,是漠视法律权威。无论是企业还是校方,最终都要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理,为自己的错误埋单。

  从通报情况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吊销涉事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涉事企业和责任人,并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抓好源头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最终,也逃不脱 法律的制裁。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