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几个问答
1、如何判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初级会计证可以扣除吗?这属于哪种继续教育?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的标准来区分,属于技能人员资格的,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属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则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初级会计证属于国家认可扶持的技能人员资格证书,故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定额扣除。
2、我今年同时取得了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可以扣2个3600元吗?
答:不可以。若当年拿了多个证书也只能按3600元扣,若每年拿一个证则每年都能扣3600元。
3、我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什么资料吗?
答: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4、我2019年就读在职博士研究生,同时取得初级会计证书,如何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呢?
答:您就读的在职博士属于继续教育中的学历教育,取得初级会计证书,属于继续教育的职业资格教育。因此,2019年,您可以享受4800元(400*12个月)的学历教育扣除和3600元的职业资格教育扣除。
5、我读了四年的计算机成人教育,但未能正常毕业,需要继续攻读一年,可以继续享受学历教育支出扣除吗?
答:继续教育中的同一学历(学位)教育的扣除期限只有48个月,超过就不能扣除。如接受了四年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也享受了4年的继续教育扣除,但未能正常毕业,需要继续攻读一年,因为已经超过48个月,不能再享受扣除。
6、我在国内读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支出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可以。工商管理硕士(MBA)是工商管理类硕士研究生学位。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个人如何申报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1、个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哪些资料?
答:接受技能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接受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不需要证明资料。
2、我想放弃享受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行吗?
答:你可以根据自身的收入等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①专项附加扣除可在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
②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③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④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有的人可以扣除4800元,有的可以扣除3600元,为什么我能扣除8400元?
答: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类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提醒: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
4、我今年刚刚完成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这项支出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继续教育支出3600元的定额扣除。
提醒: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继续教育支出不包括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支出。
5、我是单位的会计,现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都是个人填的,如果他们填的不对,我们单位怎么办?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答:①若发现员工填写的不对,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
②纳税人填报的信息,由其自己负责相关责任。
本文转自高顿初级会计职称、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