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学生家长 事关秋季转学!

  关于2023年秋季准格尔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事宜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就2023年秋季我旗中小学转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入沙、薛两地学校

  (一)转学办理流程

  1.登记转学信息

  学生家长于8月17日18:00前登录“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平台登记转学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转学登记网址:

  http://82.157.157.201/zxdj202308

  转学登记二维码:

  2.审核转学信息

  8月18日,旗教体局审核转学生信息。

  3.分配转学学校

  根据转学生的申请意愿,结合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旗教体局组织召开专项会议,研究转学学生分配问题。

  4.领取转学审批表

  学生家长于8月19日—20日携带相关资料到薛家湾第十小学划片办公室领取转学申请表。携带资料包括:

  (1)全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全家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提供学生的医学出生证明和父母的结婚证)。

  (2)自购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相关证明材料;租房的需提供居村委(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5.报到入学

  8月26日—27日学生家长携带“转学审批表”到分配学校报到入学。

  (二)转学分配及其他事项说明

  1.沙、薛两地同城中小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2.凡拟转入的学校无空余学位的,不予办理转学。

  3.外来务工人员和基层学校转入沙、薛两地学校租房户子女,安排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

  4.能提供自购房产权证明的,在居住片区对应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照当年划片招生方案分配学校,若申请转学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则不予安排转学或安排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

  5.初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不办理转学;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不办理转学。

  6.未在网上登记转学信息的,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7.入学信息只能登记一次,凡就读年级、居住信息提交有误的,本学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8.凡2021—2023年新生入学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不认定为自购房,如实际居住,可按租房认定。

  9.因学籍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凡从我旗中小学转出的学生只需口头告知原班主任,不需要到原学校开具任何证明手续。

  10.凡转学学生,到原就读学校领取教材。

  11.凡转办学生,接收学校不得拒收。接收学校必须将转入学生编入同年级班级人数最少的班中,如果班级人数相同,接收学校要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编班。

  二、申请转入基层学校(含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

  申请转入我旗基层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携带全家户口本,直接到基层学校提出申请(具体时间为8月26日—27日),并办理转学手续,不需到准旗教体局进行审批。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4日

  原标题:《@准格尔旗学生家长 事关秋季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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