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共收益管理水平 福建物业“点题整治”行风监督员即将上岗
为了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点题整治”(以下简称物业“点题整治”)工作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公共收益管理水平,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聘请一批物业“点题整治”行风监督员,开展物业“点题整治”行风监督工作。
据了解,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为:监督全省物业“点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对物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以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落实物业“点题整治”方案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参加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物业“点题整治”活动,深入调研、督查,了解业主对物业“点题整治”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发现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建言献策;参与物业“点题整治”宣传工作,向业主宣传有关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法律法规,以及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物业“点题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加强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沟通,提出管理、服务、行政等方面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意见,及时促进解决存在的问题;参与物业“点题整治”工作行风状况满意度自查测评和组织工作考评等,对行风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获聘的行风监督员将统一颁发聘书。行风监督员可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物业“点题整治”工作进行公开监督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存在问题反馈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由其督促整改落实。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与行风监督员主动对接,邀请参与物业“点题整治”工作,并主动汇报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监督和评议,及时落实整改物业“点题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主动做好沟通反馈工作。
此次物业“点题整治”行风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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