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获刑7年6个月!郴州特大电诈团伙伏法【“夏季”行动(70)】

  近日

  由桂阳公安侦办的一起

  特大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案件

  在桂阳县人民法院宣判

  该团伙共67人!

  最高获刑七年六个月!

  2020年5月至10月间

  被告人李某A、罗某受邀

  前往缅北电诈公司从事管理事务

  并借机引诱发展组织同乡

  李某B、叶某等数十人偷渡至缅

  在该公司从事电信诈骗工作

  同时从其团队业绩中提成

  李某B、叶某等人在缅期间

  又引诱、发展组织他人

  偷渡至缅甸该公司从事电诈工作

  并从小组成员中抽成

  就这样该诈骗公司

  四处搜罗新成员扩展下线扩大规模

  采用“杀猪盘”“虚假投资” 等组合形式

  先通过感情投资骗取被害人信任

  再诱导被害人投资虚假理财平台

  最后将资金转移到诈骗集团控制账户

  经查共累计作案30余起

  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

  李某A、罗某、李某B、叶某等人

  犯组织偷越国境罪

  被判处三至七年不等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团伙中以偷渡形式入缅成员

  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该团伙全体成员犯诈骗罪

  以上数罪并罚被判处

  七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原标题:《最高获刑7年6个月!郴州特大电诈团伙伏法【“夏季”行动(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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