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环境友好⑨丨大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框架结构

  发展领域

  设置46项主要目标、129项支持性目标,

  提出92项策略措施

  总体目标

  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和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

  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

  3

  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4

  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

  5

  坚持鼓励儿童参与

  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儿童与安全

  儿童伤害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环境更加安全,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儿童伤害事件大幅下降。

  (三)儿童与教育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儿童与福利

  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儿童福利水平不断提升。

  (五)儿童与家庭

  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六)儿童与环境。

  (六)儿童与环境

  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保障儿童权益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得到依法保障。

  组织实施

  主要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加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制定地方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儿童发展经费支持、坚持和创新规划实施的有效做法、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加强儿童发展调查研究、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共十一个方面。

  监测评估

  主要是从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和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等方面强化统计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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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编辑 | 市妇儿工委办

  原标题:《发展环境友好⑨丨大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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