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发布《绿色旅游景区评价要求》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9月19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绿色旅游景区评价要求》(以下简称《评价要求》)贵阳市地方标准。该项地方标准由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并归口,贵州师范学院共同参与起草,实施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评价要求》规定了绿色旅游景区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申报条件和要求、评价指标、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程序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绿色旅游景区评价。绿色旅游景区指以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为经营和管理理念,以生态化设计为基础,实施清洁生产,倡导生态化服务和消费,有效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的旅游景区。评价指标体系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需达到国家A级旅游景区且正式开业一年以上、景区经营活动符合生态环保规定等7个指标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方可参与绿色旅游景区申报;第二部分为具体评价指标,由绿色开发、绿色生产、绿色服务以及绿色管理四大项构成,细分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充电桩服务等28个指标,总分值为300分,达200分及以上即为绿色旅游景区。贵阳市“四主四市”工作思路明确要以绿色经济为主路径,坚持生态立市。《评价要求》有意识地引导旅游景区构建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实施绿色生产、提供绿色服务、实行绿色管理,其评价指标评分细则为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实施绿色开发与设计提供了引领和参考,让景区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资源和环境的消耗,有助于提高景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景区完善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景区内生动力,保持持续发展活力,同时引导旅游者形成绿色旅游消费习惯,为全市绿色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记者 杨静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