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及公用事业:重视电力时空价值发现 现货规则加速电改进程

  事件描述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事件评论  现货市场将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此次规则是我国首份国家级现货市场设计与运行文件,但现货市场的改革思路最早可以追溯到2015 年中发9 号文所提出的“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机构实现”,两次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抓手隔空呼应。目前,我国首批8 个试点省份大部分已经进入长周期连续运行阶段,第二批也全部启动模拟试运行。  文件本身的出台具备四大重要意义:1)指导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搭建;2)构建“能涨能跌”的价格机制,提升电力保供能力、支撑国家能源安全;3)加速市场体系向适合新型电力系统的方向发展,以市场化的方式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4)探索和优化新型主体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商业模式和运行机制。总体而言,我们认为此次规则的发布,在总结此前两批试点改革的经验及其伴生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优化了现货市场的主体规则,将加速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建设。  改革方向再确认,资本市场与电改进程终将映射。规则明确提出,电力现货市场的目标在于形成体现时间和空间特性、反映市场供需变化的电能量信号,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在1439 号文的政策框架下,电力现货是体现电力时空价格信号的必选载体,此前南方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运行一周年之际,均价较燃煤基准价上浮28%便是“价格发现”的重要体现,以火电为代表的可控可调节型电源将长期深度受益,后续通过日内市场滚动优化快速启停机组等灵活调节资源等方式将进一步放大受益幅度。此外,规则提出日前市场以“满足社会福利最大为目标”形成出清结果,新的出清模型并不等于“用能成本最低”的“降电价”思路,而是有望通过协商方式形成“帕累托最优”,以市场化的方式优化效率和配置。同时,新的规则不再提及市场主体,而是改为经营主体,新型主体如虚拟电厂等将明确可以直接参与其中。而且,文件明确提出容量补偿机制与现货市场衔接,一方面证实容量市场建设箭在弦上,另一方面说明两个市场建设同步推进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与此同时,规则同样提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这无疑将打消市场对于新能源参与市场后电能量无序价格战的担忧。整体来看,此次规则延续了紧扣“市场化”的改革大方向,相较前稿也融合了近期政策的新思路方向,验证了我们一直强调的电力兼顾公用事业和商品属性的判断,市场的风险定价最终将映射改革的坚定推进。  投资建议: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有望催化火电经营边际改善,推荐关注优质转型火电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华润电力、中国电力、粤电力A、宝新能源和福能股份;水电板块推荐拥有明确成长空间的长江电力和供需改善的华能水电;新能源装机快速成长,同时绿电价值日益凸显之下,推荐中国核电、三峡能源和龙源电力;电网板块推荐三峡集团入主后有望开拓综合能源服务的配售电先锋三峡水利。  风险提示  1、电力供需及政策存在恶化风险;  2、煤炭价格出现非季节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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