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再教育:你是有呢?还是没有呢?

  关于注册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到期前究竟还需不需要接受再教育的问题,网上可谓是众说纷纭。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以及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说法呢?下面跟随广建筑才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关于一级注册建造师再教育究竟会不会取消。

  

  关于注册建造师需要接受再教育,最早提出并且进行详细规定的是2007年建设部颁布的第153号令《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其中:

  1、第十条规定了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周期为三年;

  2、第十一条规定注册周期到期还没有注册的,要在参加继续教育并且符合要求之后再申请初始注册。

  3、第十二条规定当注册证书有效期满还需要继续注册的,必须在到期前30天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材料才能继续注册。4、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继续教育要求,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个学时,达到合格标准的才颁发合格证书。所以从2007年开始,住建部就明确要求了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注册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才能延续注册。

  但是,201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全国取消了注册建造师再教育的培训机构,要求所有注册建造师再教育机构不得开办培训班,任何单位也不能组织培训。这样一来,对注册建造师的再教育暂时就没法开展了。

  

  那么现在是不需要进行再教育了吗? 关于这个问题,住建部对一级建造师的再教育问题,于2010年颁布了《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号),规定“鉴于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本着简化、高效的原则,从方便个人、企业和基层考虑,经研究,决定暂不开展延续注册工作,原注册证书和印章继续有效。”

  注:所以现在一级注册建造师暂时是不需要继续教育来延续注册,注册证书始终有效。如果超过三年都没有进行初始注册,之后注册的时候也暂时不需要再教育证明。

  但从《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来看,以后还是需要进行再教育的,并不会最终取消。只是现在住建部在对注册建造师再教育进行改革和整,所以目前暂停了再教育。以上就是广建筑才网小编整理解析关于一级注册建造师再教育究竟会不会取消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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