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介绍 继续教育等常见问题

  一、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

  扣除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暂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内资格证书执行: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encaiduiwujianshe/zcwj/zhuanyejishurenyuan/201709/t20170915_277385.html)。

  扣除标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扣除方式:

  一般由纳税人自己扣除;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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