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校长在教师管理中应特别注意各司其职追求整体效能
原标题:校长在教师管理中应特别注意各司其职追求整体效能
校长对待权力的态度,实质上决定着领导集体整体效能发挥的好坏。按校长对待权力的态度不同,可将其分为三类:专断型,权力集中于校长,以校长为中心,其整体效能一般;民主型,权力在集体,重大问题由集体商量决定,其整体效能最佳;放任型,权力在每个人,校长听从下属自由放任,其整体效能最差。就目前情况看,尤其在农村学校属于专断型校长占多数,不过是专断的程度重或轻而已,特别是以下三种类型最忌讳:
1、忌唯我独尊,个人说了算。
一些校长受封建“家长制”作风的影响,总觉得自己是一校之长,什么事都得自己说了算,将大小权力统揽于一手。他们评价领导,总是以能否充分体现个人意志为标准,评价下属以能否顺从作第一条件。因而排除异己,拉帮结派,这种管理严重束缚了下属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工作完全处于被动状态,才能得不到发挥,他们大多数对校长不满,工作缺乏责任心,这样,即使是校长的意志,也得不到很好的实现,因而最终结论是:整体效能小于校长个人的管理效能。
2、忌授职不授权。
有些校长虽给下属一定的职能,但不授予相应的权力,并且善于插手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例如:让教导主任抓教学工作,但诸如课程分配,人员调配等由校长任命决定,本来人员的分配要考虑个人情况,工作需要,还要考虑教师之间,教师与主抓领导之间的种种协调关系。而校长恐怕很难考虑周到。例如校长所任命的教研组长与教导主任的关系不易协调的话,不就给教导主任以后的工作造成许多不必要的困难吗?另外,领导者的影响力本来有两个方面:权力威信和信服威信。上述做法实际上校长剥夺了教导主任的权力威信。这样其作用就可想而知了。可见这种管理形式有两大弊病:给下属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障碍,严重削弱了下属的影响力,最终必然是:整体效能小于各领导成员管理效能之和。
3、忌只醉心于权力而不负责任。
还有一部分校长,权力高度集中,责任无限下放。爱揽权怕干事,把大小权力全揽在手中。但连本职工作都推给下级,对下级的工作基本上是不闻不问。这实质上集中了专断型和放任型二者的特点,但从对待权力的态度来看,仍属于专断型。其效果主要受下属素质和工作态度的影响。如果下属能相互协调且素质好责任心强,就有可能获得上述第二种管理形式(好一些)的效果。否则,其效能比放任型更差。
校长要依据下属的职务授予相应的权力,并规定相应的职责,做到“职、责、权”三位一体,使大家各司其职,各掌其权,各负其责,这样既有利于下属的工作,又可增强其责任心,从而充分发挥其管理才能。对有些重大问题,校长不要轻易做出决策,有时可召集全体领导成员或全体教职工讨论研究,集中大家的意见,然后再作决策。这样由于下属或群众参与决策,便可增强其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增强集体的团结,产生向心力,使群众产生主人翁感、自尊感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
校长要正确对待、科学使用手中的权力,充分调动下属成员工作积极性,尽量减少管理系统的内耗,争取最优化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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