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或将停用行政级别
12月24日,教育部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1日。《标准》明确要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选拔任用制,推行校长职级制。如今山东只有潍坊市试行了校长职级制改革,即校长不再有行政级别,工资按职级发。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济南尚未推行此政策。
标准出台,难在如何落实
今年2月份,教育部出台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要专业化,校长更应该如此。在世界各国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的诸多实践中,制订校长专业标准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标准》答记者问时介绍,《标准》首次明确了6项基本职责,即“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此外,在《标准》实施建议中,教育部规定要“严格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据悉,《标准》适用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副校长。“其实以前这些对校长的标准都有相关规定,但没有像现在这样明确,标准出台后,最大的难题还是怎么落实。”济南一中学副校长坦言,现在有些人当校长就是为当官,校长职级制推行会让校长淡化官本位思想,真正回归到教育本身。
潍坊2004年就摘了校长“官帽”
“校长职级制”是近年来教育改革的热词,也是推行校长去行政化的一项力举。其实,校长有“官位”由来已久。1985年,国家在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度改革中,提出了中小学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与行政级别挂靠,即市重点中学、区县重点中学、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完小)的校长分别挂靠行政机关的正处级、副处级、科级和副科级。目前全国中小学基本上都是先确定学校行政级别,然后中小学校长职务级别与学校行政级别挂钩,套用机关行政级别,并享受相应干部级别待遇。
2004年,潍坊市推出校长职级制改革,率先摘掉中小学校长头上的“官帽”,该市所有全日制中小学一律取消行政级别,全部由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实现了“事权”和“干部人事权”的统一,同时还将对校长评定职级。从此之后,校长不用再奔波于跟教育无关的各个会议,而有充足时间进入课堂听课。而在校长职级制推行的第4年,也就是2008年,潍坊市教育局专门作过统计,全市中学校长听课人均达到156节,听课最多的校长多达298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