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才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基本信息

  计划名称: 2022年—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才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

  评委会名称: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才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

  办事机构: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计划年度 :2022

  评审级别 :初级 中级 副高级 申报类型

  常规申报: 破格申报 转评申报

  申报日期 :2022-11-01至2022-11-30

  联系人 :戴宗红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评审范围对象可评审专业计划内容

  实验技术人员(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相关附件

  2022开评通知.pdf

  职数公布.pdf

  关于做好学院2022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98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学院2022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条件的学院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可申报高职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审标准

  1.申报高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文件执行。

  2.申报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执行。

  3.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任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原则上为受聘现职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表格(须经本人填写)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属于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范围,一式2份,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做成胶装,不允许订书机装订。

  2.《高职高专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1份,A3规格纸张(见附件5)。

  (二)各种证书证件

  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组织人事处验印后退还本人。具体是:

  1.学历、学位证书;

  2.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无证书的提供职称任职资格文件)、聘书;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5.科研成果证书,提供可靠依据和文件;

  6.职业资格证(包括“双师”、技能等级证书等,专业课教师必须提供);

  7.其他获奖证书(包括教学考核优秀、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等)。

  (三)教学教育方面

  1.《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和《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各1份;

  2.提供任期内教学部门下发的原始任课通知书原件,原件由组织人事处验印后退还本人(本材料不得放入装订材料中);

  3.提供1篇述职报告(教学总结),概述任现职以来的思想表现、教育教学、专业实践、教研科研等方面的情况和取得的业绩,同时提供所在学院同行专家评议意见的原件放入材料中;

  4.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以及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申报副教授及以上任职资格者须提供由二级学院和教学科研处验印的指导教师的工作总结、互相听课的原始记录等;

  5.由教学科研处、学生处、二级学院验印的辅导员、实习管理、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6.申报正高职称者须提供在培养专业带头人或专业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以及“示范教学”或开展学术讲座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业实践工作要求

  根据《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公共课教师可指导社团活动1年以上或参与社会实践活动1学期,实践累计3-6个月以上(不含正常上班时间),并提交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申请表、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等相关材料;

  专业教师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双师)或技能等级证书。

  申报正高职务者需提供参与产学研合作情况,及承担企事业单位技术研发、技术服务项目或承担本专业重点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或在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和生产实践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2016年前按72学时/年;2016年起公需科目30学时/年,专业科目60学时/年,其中公需科目不得集中在一个年度内完成所需学时。

  (六)科研方面

  1.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和复印件(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作者名单、目录,论著具体内容不需要复印)。论文需通过验证检索,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其他由院教学科研处具体负责验证审核事宜;

  2.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原件和复印件,由院教学科研处负责验印;

  3.代表作鉴定表(适用副教授、教授)论文复印件一式3份(隐藏作者姓名和单位)。

  4.论文相似性检测

  根据皖教秘〔2011〕363号、皖教秘〔2012〕92号文件等文件规定,拟申报副教授、教授的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拟申报讲师(实验师)(去年送检过的今年不需送检)职务需提交1篇代表作。

  请认真填写附件15《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和附件16《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2021年已送鉴论文需在备注栏标明)。

  参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附件7、附件15及代表作电子版请发至邮箱:49170794 qq.com,附件16用A4纸打印,联系电话:

  (七)符合条件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申报教师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送审材料真实可靠;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负责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

  2.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答辩。

  3.申报材料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统一要求,按顺序装订,有关评审材料的复印件在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但评审专家认为有必要时,将调阅申报人的有关原始材料。

  4.所有上交材料必须双面A4打(复)印,装订成册,一次性提交完成。

  5.各类项目、成果等材料自行联系负责人索取。若确实需要教学科研处提供,请提前提交材料索取详情表,具体在教学科研处网站下载。

  6.论文除需按要求提供检索证明外,还必须提供学校统一的论文检索表,具体在教学科研处网站下载。

  五、时间安排

  

  特此通知。

  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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