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职称评聘出台新规定 继续教育经历和基层服务经历2023年起成为职称评聘必要条

  14日,2019年全省职称工作培训会在长召开。会上下发了《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以下简称《部署意见》),标志着我省2019年职称评聘改革工作正式启动。评聘工作从2019年11月开始至2020年3月底前结束,网络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23日。 职称改革怎么改?省人社厅专技处副处长于淼在会上对《部署意见》中健全完善职称制度体系、推进9个重点领域职称制度改革、推行完善7项工作运行制度3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学术造假 “一票否决”

  “今年,我省分类制定并试行工程、经济、农业、技工学校、卫生、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7个系列新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于淼介绍,新评价条件推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强化继续教育经历和到基层一线服务经历在职称评价中的权重,破除职称“四唯”倾向,树立重品德、重能力水平和重实绩贡献的评价导向。

  关键词:职称层级全部拉平

  从今年开始,全省各系列职称均按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4个层级设置,未设置正高级的系列均调升到正高级。在全省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增设正高级实验师层级,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正高级讲师层级,在全省中小学系列增设正高级教师层级,促进各系列职称均衡发展。

  关键词: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从今年开始,我省增设人力资源研究、人工智能工程、快递工程和船舶工程4个职称评审专业。其中,人工智能工程、快递工程、人力资源研究3个专业探索实行社会化评审,船舶工程专业直接纳入交通工程评审系列。对于快递工程,于淼解释,这类人群申报是面向从事快递行业设备工程、网络工程及信息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并不面向一线快递投递人员。

  关键词: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今年,我省将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相贯通;高技能人才与职称评价相贯通;省外人才与我省职称评价相贯通,放宽职称评价对人才流动配置的限制。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后即可申请认定相对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申评高一级职称。以人才分类为基础,我省专业技术领域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申评相应系列和等级职称,在企业兼职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认定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同时,取消职称委托评审条件限制,凡在我省工作或与我省相关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的省外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在我省申评相应系列和等级职称。

  关键词:正高级教师评审取消论文、奖项等硬性要求

  从2019年开始,各地区或各学校将在核定的空缺岗位数额内开展正高级教师评聘推荐工作。我省继续采取中、省、市、县分级直报的方式,拟在全省评定150名左右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今后,我省对县(市、区)及以下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硬性要求,可以教案课件、工作总结、课题报告、参编教材、教改方案等成果形式代替,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于淼说,今年,继续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倾斜扶持力度,连续在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学一线工作满30年且现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可直接认定高级教师职务,不占单位岗位核定职数,实行特设岗位聘任。此外,我省适时开展“到基层服务专设岗位教师‘十百千’工程”,按照“职称先评、岗位特设、待遇先兑、关系不动”的思路,采取“按需设岗、公开竞聘、择优评定、组团帮扶”的方式,计划实施5个批次。每批公开选聘20名左右正高级教师、100名左右高级教师和200名左右一级教师到县(市、区)及以下中小学服务2年。

  关键词:启动中职院校首批正高评定

  今年,我省将启动首批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评审试点工作。采取省、市、县分级直报的方式,根据所属学校总量推荐指标,每个学校推荐人选不得超过1人。首批评审工作计划择优评定正高级讲师100名左右。

  关键词: 提升职业发展空间

  “今年,我省将开辟高校党务和思政人员职称‘双线晋升’通道,切实提升两类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于淼说,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仍按本学校职称“评聘结合”改革方式评聘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对思政教学和研究人员“单设标准、单列指标、单独评审”。受聘在管理岗位的人员,采取职称“评聘分开”的方式,择优向省人社厅专门评审委员会推荐。此类人员申评职称不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年限限制,通过终评后将取得“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如取得资格后申请转聘专业技术岗位,须按照本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相关规定,对照相应职称系列和层级申请评聘。

  关键词:促进医疗机构人才交流与合作

  今年,我省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职称制度改革。新增17家试点单位,全方位推进全省医疗机构职称“评聘结合”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职称联盟评审机制,将“评聘结合”医院辅助系列职称评聘权下放到评审联盟,通过由评审联盟成员单位轮流承办、联合评审、分类评价、横向比较的方式,促进省内医疗机构人才交流与合作发展。同时,探索建立基层卫生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对县(市、区)及以下卫生医疗机构增设基层卫生评审系列,授权组建基层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采取单独申报、单设指标、单独评审的方式,促进县域内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关键词:“高精尖缺”人才随时申报评后即聘

  “今年我省探索实行‘随时申报、随时受理、不定期评定、评后即聘、特设岗位聘任管理’机制。”于淼说,全省继续对域外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海外留学回国人才、优秀博士后人才和省内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人才、离岗创业人才、激励性政策扶持人才、援外人才、机关分流人员和部队转业人员、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城镇化特色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开展职称认定工作。

  关键词:探索降分制度 稳定基层人才

  今年,我省将探索试行考试系列职称县(市、区)及以下省内降分制度,在稳定基层一线人才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基层一线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工作服务合同的博士和硕士,可分别申请认定考试系列以外的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

  关键词:明确继续教育经历和基层服务经历具体要求

  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在重新修订的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中,逐步明确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历和基层服务经历的具体要求。截止到2022年,在年度职称评聘工作中,对符合继续教育经历和基层服务经历条件要求的职称申评人员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从2023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经历和基层服务经历将作为我省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