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抵扣政策
在当今社会,高学历文凭在求职加薪、考公务员、考研、职称评级、出国留学、积分落户、考执业资格证等方面体现出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其中,继续教育在目前来说已经成为提升学历的一种通用途径。国家也相当重视继续教育,鼓励我国国民提升学历,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学历提升,如将继续教育的费用纳入个人抵税的范畴。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内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大项,同时,办法明确了专项扣除的细则。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抵扣
在这里,小编来给大家来详细的讲解一下大家普遍比较关注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抵扣政策。
以下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有关个税继续教育抵扣政策的通知条文:
一、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二、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三、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形式归为四类:成人高考、远程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开放教育等,学制分别为2.5年-8年。远程网络教育同属于继续教育的其中一种,通过该途径提升学历同样可以抵扣个税,工资抵扣是以每个月400元的标准来抵扣的,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最多可以抵扣19200元。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学历是在2.5年取得的,没有延长毕业时间,那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税扣除按照取得学历证书的时间来决定。此外,申报的时间需在学籍有效期内,毕业以后是不可以再申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