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综合科工作职责
1.承办本委员会的党的建设、日常行政事务等工作;
2.负责起草委员会工作总结、工作要点草案、工作计划及有关文件资料等工作;
3.负责有关会议的通知、组织、记录和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催办工作;
4.负责机要保密、印信管理、文件流转、文书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
5.根据委员会会议决定及领导安排,承办同有关联系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机构的具体联络事宜;
6.具体承办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监察、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方面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
7.承办委员会交付的监察、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或参与起草工作;
8.办理委员会交办的监察、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方面代表议案和建议;
9.协助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常委会开展的监察、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工作;
10.办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