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检察院喜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图)
芝罘区检察院喜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胶东在线5月2日讯(通讯员 王宁) 4月27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出席大会并讲话。会上,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系统唯一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芝罘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德平参加了会议,这是该院继“全国模范检察院”之后,再次荣获国家级高层次荣誉。
本次会议共有99个先进集体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694名先进个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800个先进集体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其中,山东省有4个集体(1个机关单位、3个企业),38名个人获得表彰,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是全省唯一获得表彰的机关单位。
4月28日,山东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富民兴鲁劳动奖获得者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省委书记刘家义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讲话。刘家义等省领导为受全国和省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刘德平检察长作为全国获奖集体代表参加会议。
近年来,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始终聚焦中心用力,坚持戮力同心、永走前列,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创新推出电子执法档案、绿洲文化、民情日记、网上综合素质训练营等57项特色品牌。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连续7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 “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以此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为契机,芝罘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当地和检察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按照“一二三四六”的工作思路,即“围绕一条主线、实现两个目标、把握三个定位、完善四个体系、打造六型基层检察院”,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适应队伍新变化,研究解决新问题,推动检察工作创新进取,为烟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